立法會:財政司副司長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發言:

主席:

  感謝各位議員對宏福苑居民長遠居住安排的關心。在以下時間,我會與大家分享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在工作上的一些思考、考慮中的方案,以及工作的最新進展。

  在總體方向來說,行政長官早前清楚表示,我們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應該要顧及情、理、法,而當中應該以情為先。此外,我們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居民的意願、社會的聲音,以及公眾資源的適當使用。

  在一月九日,我們開展了就長遠住宿安排的新一階段工作。我們正透過「一戶一社工」,以問卷的形式,進一步了解業主居民的想法和意願。當中我們強調,居民在現階段提出的回應,絕對不代表他們已經就政府稍後會提出的具體方案作出了選擇,居民仍然可以作進一步考慮,他們到時的選擇完全不會因為他們現時對問卷的回覆而受到任何限制。

  問卷當中提出了多個選項。當中有一些主要考慮,我也希望在這裏作說明。首先,我們必須讓居民「有得揀」。我們未必能夠充分滿足每位不同居民的意願,但我們會努力提供多項選擇,希望這些選擇對居民的需要具針對性,亦對居民切實解決問題有所幫助,讓他們有合理的選擇。因此我們在問卷中提出了由房委會(香港房屋委員會)向業主購買業權的選項,而考慮到部分出售業權的業主,在收到購買金後,可能仍然希望購買居屋,我們亦提出了一些跨區和在大埔原區購買居屋的選項。另外,部分業主可能因為本身或者家庭的一些情況,而不希望持有大量現金。我們認為這個情況可以理解,因此我們亦提出了「樓換樓」的選擇,讓業主可以與政府以「以物易物」的方式,換取另一個價值相若的居屋單位。

  考慮到不少居民和社會人士都指出,應該早日落實長遠安排,即使當中有過渡期,亦希望過渡期能夠盡量縮短,避免居民要多次搬遷。我們在問卷當中,亦就不同的選項所需要的落實時間,提供了相關的資料,讓居民可以參考。舉例來說,我們指出,出售業權的現金安排會是最快、亦能給予業主最大的自主性和彈性的選項;而就「先出售業權、再購置居屋」以及「樓換樓」選項,我們亦就未來可供選擇的一些居屋及「綠置居」項目的落成時間提供了資料。就着原區安置,我們亦就不同的可能性,提出了一些時間上的估計及工作組初步的看法,讓居民可以參考,亦讓社會可以進一步討論。

  主席,接下來我希望就幾件近日比較多討論的事情,作進一步說明。在提出向業主收購業權這個選項的時候,政府引述,根據香港測量師學會就宏福苑火災前的市場成交價,若作一個估算,未補價的單位,以實用呎價來說,平均大約為6,000元一呎;而已補價的單位,就大約為8,000元一呎。在此我再次強調,相關引述是讓居民和社會有一個參考,並非代表政府已經決定最終的收購價。

  另外,我們理解不少居民都希望能夠在大埔區內有長遠居住安排。在這方面,目前位於頌雅路西的選項會是落成時間最短,而提供的單位數量亦是相對多的一個選項,我們預計這地盤可以興建約1 500個單位,第一期約900個單位可以在二○二九年下半年入伙,而第二期600個單位亦可以在十多個月後入伙,對比一般的居屋項目,由規劃到入伙往往需要六年,頌雅路西選項可以節省超過兩年的時間,稍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女士會就此作更詳細的解釋。順帶一提,頌雅路西選項的位置亦接近現時已經發展相當成熟的一些公屋項目,生活配套相對完備,早前不少政黨、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向政府提出的建議亦有包括這個選項。

  最後,我都想提一提「原址重建」這一選項。我們在問卷指出,「原址重建」這一選項,需時可能是九至十年,即是說最早要到二○三五年或二○三六年,才有可能入伙,比起頌雅路西的二○二九年下半年可以入伙,或者是其他跨區居屋項目的二○二七年或二○二八年,這個九至十年的等候是相當漫長。為甚麼時間上的差異這麼大?因為要原址重建,必須先進行清拆;要進行清拆,必須首先能妥善處理每一個相關單位的業權及法律問題。假設建屋需要四至五年,清拆要一年半,其實即是說我們需要能夠在三數年內,妥善處理到大量單位的相關業權及法律問題,這個挑戰其實相當大。今天立法會有好幾位具備法律知識和對收購事宜熟悉的議員,我盼望他們能夠在有關方面給予大家更多寶貴的意見。

  主席,我們對宏福苑火災事件表示沉痛哀悼,亦向受影響居民及遇難者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工作組會繼續情、理、法兼備,並且以情為先,小心考慮居民的意願、社會的聲音,以及善用公眾資源等等因素,盡快就長遠居住安排制定進一步具體建議,提交行政長官。

  主席,我謹此陳辭,希望議員支持動議。



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