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政務司副司長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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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發言:
主席:
宏福苑大火在社會引起很大的震撼、關注和共情。行政長官在火災發生即日全面部署滅火、救援、善後及調查等工作,並在翌日宣布成立三個相關的工作組——當中的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由我任組長——以及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以在財政上給災民提供最大的支援和收集各界的捐獻、凝聚社會的支援力量。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旨在向受災人士提供︰支援服務、臨時或較長遠的住宿或搬遷支援,以及與火災相關或由其引發的其他支援;政府亦以身作則,率先投入三億元作為起動資金。截至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基金的總額已達到43億元,並已推出11項緊急援助計劃,為受大火影響的各類人士提供財政支援,各項計劃的總承擔額為12億元。「援助基金」的所有款項,都會全數用於協助居民應付喪失家園面對的困境,提供緊急和中長期的支援,協助他們回歸正常生活、重建家園。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會協助落實基金的項目,但有關的開支都會各自承擔,不會向「基金」尋求回撥。
「援助基金」的運作,由一個我做召集人、包括八名局長和部門首長的委員會督導。庫務署署長是「援助基金」的會計師,負責管理現金流及備存會計帳目。「基金」的帳目會呈交審計署署長審計,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在提供緊急支援方面,我們的目標是要做到快、準、便、全。快就是迅速。準就是將錢用在有需要的地方。便就是方便居民獲得和使用。全就是全面照顧所有直接受大火影響的人士。在這些原則下,我們在大火翌日即宣布向每戶受災居民發放一萬元應急錢,及在十一月二十八日宣布:(一)向每戶居民發放五萬元的生活津貼(其後在十二月四日加碼至10萬元);和(二)就每名死者向家屬發放20萬元慰問金和五萬元殮葬金。我們再在十二月一日宣布向每名留院傷者發放五萬或10萬元的受傷補助,以及為受影響學生、工友和外籍家庭傭工分別提供二萬元補助。十二月十日,我們宣布向每戶業主發放10萬元業主補助。大火發生後,政府即時在酒店、青年宿舍、過渡性房屋、香港房屋協會項目或屯門寶田中轉房屋的單位,為多達4 400名受災居民提供應急住宿。然而,我們明白因種種生活理由,不少居民希望搬到切合自己家庭需要和較穩定的居所。因此,我們在十二月十八日宣布向每戶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業主租金補助,為期兩年(即合共30萬元),以及五萬元的一次性業主搬遷補助;至於租戶,則會獲發五萬元搬遷補助,幫助他們另覓居住單位。
為了在最大程度減輕受災居民的經濟負擔,政府也破格實施了多項寬免,包括寬免受影響業主及居民就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稅單要求繳納的稅款、代繳地租和寬免差餉。我們也豁免居民補領證件、使用靈灰安置及相關殮葬服務,以及在公立醫院使用醫療服務(包括藥物)的費用。入境事務處亦以專隊協助受災居民補辦個人證件(如身份證、出生證明書、護照等),並協調香港中旅集團協調於特別時段為居民補辦理回鄉證。
在支援喪親家庭方面,社署派出社工和臨床心理學家到廣福社區會堂及富山公眾殮房,全程陪伴家屬、親友辨認遺體照片或遺體,並提供即時情緒支援及輔導。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富山殮房設置支援櫃枱,為家屬跟進殯葬事宜,包括:辦理遺體認領、土葬和火葬場服務,以及骨灰龕位編配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同香港金融管理局、證監會、保險業監管局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設立一站式機制,便利遇難人士的家屬查詢故人於不同金融機構開設賬戶的資料。司法機構成立一個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領導的專責工作小組,在不影響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確保各級法院迅速和優先處理與事故有關的法律程序。此外,法律援助署也成了立特別專責組,並簡化申請程序及加快審批,讓合資格的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盡早獲得法援。
在物資捐贈方面,政府與資訊科技業界構建了網上捐獻平台,經掌握居民的實際需要後進行物資配對,至今已有超過60 000件不同類別的生活物資,如食品及飲品、衣物、日常生活用品、寢具、電器等,配送至多個有需要的地點,為居民送上關懷與溫暖。
我的簡介到此,歡迎議員就我們的支援工作提出意見,我會在總結發言時作出回應。
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議員支持政府的動議。
完
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