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合辦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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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合辦的第二屆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今日(一月十四日)至二十二日舉行。本屆課程將聚焦公司法,帶領學員深入認識香港的公司法框架。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於研修班開班儀式致辭。他指,去年一月舉辦的第一屆研修班是培訓學院二○二四年啓動後首個課程,課程成效良好。他感謝最高人民法院對培訓學院的持續支持和信任,並指研修班為實施國家提升內地法官處理涉外案件能力政策的一項重要舉措,緊密對接即將於三月公布的「十五五」規劃重點方針。

  以首屆研修班為基礎,本屆研修班以公司法為專題,來自內地22個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以及12個省份和三個直轄市法院的24位資深法官參與。課程通過講座、座談環節和互動實踐等形式,深入探討香港健全的公司法框架,內容涵蓋公司架構、擔保及清盤等主題。研修班的講者均為香港公司法方面的頂尖法律學者、專家和資深法官,將與學員分享對香港普通法體系和公司法的實用見解。適逢二○二六年法律年度開啓典禮本月舉行,學員將出席這項本港年度法律盛事,亦會參觀法院和國際法律組織,了解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和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發展。

  培訓學院將繼續發揮「一國兩制」和香港普通法體系的獨特優勢,舉辦更多能力建設項目,促進內地與香港的司法和法律交流互鑒,在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