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五年第二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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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一月六日)表示,政府在二○二五年第二季共收到20 177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截至二○二五年六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262 689宗(包括入境事務處因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申請而索取資料),當中有14 333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以及6 871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或未能證實或否認是否有該等資料。截至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有1 117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240 368宗,當中236 894宗(即98.6%)獲提供全部(233 684宗)或部分(3 210宗)所需資料,有3 474宗(1.4%)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策局/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二五年第二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11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10宗投訴個案,全部經評審後終結。截至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兩宗個案。

  發言人說:「《公開資料守則》提供了有效的架構,讓公眾索取政府持有的資料。」



2026年1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