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電費補貼計劃及電費紓緩計劃(2024-25)有效期至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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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宣布,電費補貼計劃及電費紓緩計劃(2024-25)未用補貼/紓緩金結餘(未用結餘)的有效期將由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長一年至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政府發言人說:「考慮到仍有為數不少的市民尚未用完獲發的電費補貼/紓緩金,政府決定將未用結餘的有效期延長一年。所有未用結餘將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直至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戶口結束時(兩者以較早者為準)在同一戶口帳單上所示的電費。政府會按日後情況檢討是否需要再度延長有效期。」

  合資格用戶的電費單會列明其未用結餘。如欲查詢戶口相關事宜,可致電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2678 2678或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2887 3411。有關電費補貼計劃及電費紓緩計劃的詳情,可分別瀏覽www.fstb.gov.hk/tc/treasury/fin_rel_shc/electricity-charges-subsidy-scheme.htmwww.eeb.gov.hk/tc/energy/ecrs.html

電費補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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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於二○○八年至二○二三年共推出八輪電費補貼計劃,向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戶口提供最高總額14,000元的電費補貼。補貼已於二○○八年九月至二○二四年五月期間全數注入有關戶口。最後一輪電費補貼計劃(2023)已於二○二四年五月結束,原定未用補貼結餘的有效期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電費紓緩計劃(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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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透過電費紓緩計劃(2024-25)向合資格的電力住宅用戶發放每月50元的紓緩金(最高總額1,200元),已於二○二四年一月至二○二五年十二月期間全數注入有關戶口,原定未用紓緩金結餘的有效期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