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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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布,財政司司長已根據由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彭韻僖及再度委任張泰強出任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存保會)委員。任期由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政府發言人表示:「彭女士和張先生在法律及金融領域具備豐富的知識和經驗。我們深信他們能就存保會的工作提供專業意見。」

  「我們亦衷心感謝即將離任的委員陳錦文先生過去六年來作出的寶貴貢獻。」

  存款保障委員會是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於二○○四年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管理存款保障計劃的運作,以保障存款人和協助維持銀行體系的穩定。

  上述任命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作出,今日刊憲。



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