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規管添汞產品新管制措施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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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今年六月完成修訂《汞管制條例》,以落實《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四次會議上通過的修正案,逐步淘汰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構成危害的添汞產品,減少公眾接觸這些添汞產品的機會,以保障公眾健康及保護環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說:「在《條例》修訂生效後,相關受規管添汞產品的製造、進口、出口及供應將被禁止。任何人違反以上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
新措施下,政府為新增受規管添汞產品的供應設定寬限期(不適用於相關產品的製造及進出口)至二○二九年一月。在寬限期後,若有人繼續供應相關受規管添汞產品,當局會在收集到足夠證據後作出檢控。
為協助業界了解新管制要求,環保署早前已發信通知相關受規管添汞產品的進出口商及銷售商等持份者,詳細說明新管制的執行細節,以及到訪向持份者作解說。
相關資料已上載至環保署專題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international_conventions/mercury/mco.html)。如就新修訂之《汞管制條例》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38 3111或電郵(enquiry@epd.gov.hk)與環保署聯絡。
完
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00分
香港時間12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