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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消費物價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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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統計處(統計處)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1.2%,與二零二五年十月份的相應升幅相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1.0%,亦與二零二五年十月份的相應升幅相同。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為0.1%,與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相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的升幅均為0.1%。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5%、1.1%及1.1%,而二零二五年十月份的相應升幅分別為1.4%、1.1%及1.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0.9%、1.0%及1.1%,在二零二五年十月份的升幅則分別為0.9%、1.0%及1.0%。

  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變動率分別為0.0%、0.1%及0.1%,而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變動率分別為0.1%、0.1%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止的三個月,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月變動率分別為0.0%、0.1%及0.1%,而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變動率則分別為0.1%、0.1%及0.2%。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交通(上升3.5%)、煙酒(上升2.1%)、雜項服務(上升1.9%)、住屋(上升1.6%)、外出用膳及外賣(上升1.3%)、雜項物品(上升1.3%),以及基本食品(上升0.7%)。

  另一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衣履(下跌4.1%)、耐用物品(下跌3.3%),以及電力、燃氣及水(下跌0.5%)。

  以二零二五年首十一個月合併計算,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1.4%,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分別為1.9%、1.3%及1.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1%、1.4%、1.0%及0.9%。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止的三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1.2%,而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1.4%、1.0%及1.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0%、1.1%、1.0%及1.0%。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止的十二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1.4%,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分別為1.9%、1.3%及1.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1%、1.4%、1.0%及1.0%。

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十一月消費物價通脹仍處於低水平,基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上升維持在1.0%。各主要組成項目的價格壓力大致受控。

  展望將來,由於來自本地及外圍的成本壓力仍大致受控,整體通脹短期內應保持輕微。

進一步資料

  表1列載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份的消費物價各類別指數及按年變動率。表2列載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時間數列,以及在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後的相應變動率。參考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情況,可幫助辨析消費物價的最新趨勢。表3列載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在最近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的時間數列。圖1則顯示原來及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率,以及基本通脹率。

  更詳細的統計數字刊載於《消費物價指數月報》。用戶可於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60001&scode=270)瀏覽及下載該刊物。

  有關消費物價指數的查詢,可與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組聯絡,電話3903 7374或電郵cpi@censtatd.gov.hk
 
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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