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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採取新措施加強打擊「炒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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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布,將採取新措施,以加強打擊違規轉讓轄下康體設施/場地(俗稱「炒場」)。
 
  新措施內容如下:
 
(一)使用電腦程式或自動化工具干擾「SmartPLAY康體通」的罰則
 
  為保障公平使用「SmartPLAY康體通」系統,康文署將打擊使用電腦程式或其他自動化工具進行預訂交易或干擾系統正常運作的不當行為。「SmartPLAY康體通」加入了禁止使用電腦程式或其他自動化工具預訂場地的條件(www.smartplay.lcsd.gov.hk/website/tc/about/conditions-of-use-of-smartplay.html),由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如用戶違反有關條件,康文署會暫停其帳戶360日,無須給予任何預先通知。康文署再次提醒用戶必須遵守「SmartPLAY康體通」的使用條件,妥善管理SmartPLAY帳戶資料,切勿向他人透露用戶帳號及密碼;曾將SmartPLAY帳號及密碼提供予第三者的用戶,請盡快及定期更新用戶密碼,以免帳戶被盜用。
 
(二)預訂室內籃球場和排球場的新規定
 
  現時在「SmartPLAY康體通」預訂草地足球場時,租用人必須填寫另外四名用場人士的資料,並須與其中三人一同簽取場地及於租訂段節在場使用設施,此舉旨在確保租用人是真正用家,實施以來取得一定成效。此措施將應用於廣受歡迎的室內籃球場及排球場,由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租用人在預訂室內籃球場及排球場時,必須填寫另外兩名用場人士的資料,並須與其中一人一同簽取場地及在場使用設施,詳情載於康文署「改善康體設施訂場及使用安排」專題網頁(www.lcsd.gov.hk/tc/facilities/facilitiesbooking/procedure/ls_fac_improve.html)。
 
(三)「執雞」安排不再適用於室內籃球場和排球場
 
  按現行適用於部分康體設施的措施,租用人如於所租訂的段節開始十分鐘後仍未簽取場地,而當時沒有同類設施可供租訂,康文署會酌情容許其他使用者免費使用未被取場的設施,作與原租用人租場的相同用途(即俗稱「執雞」安排)。康文署注意到有室內籃球場和排球場的租用人故意於用場當天不取場,並安排其他人「執雞」,進行懷疑「炒場」活動。針對上述濫用措施的行為,參考現時草地足球場的相關安排,由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執雞」安排不再適用於室內籃球場及排球場。
 
  康文署會密切監察新措施的成效,於有需要時會繼續優化「SmartPLAY康體通」以及推出更多打擊「炒場」的措施。
 
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