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持續落實規管私人泳池救生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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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表示,為保障泳池使用者的安全,食環署自今年五月起實施一系列加強規管私人泳池救生員的措施,至今運作暢順並達致預期效果。食環署將持續推行該等措施。

  截至十一月三十日,食環署今年於不同時段對全港逾1 400個持牌私人泳池進行約11 000次巡查,並透過中國香港拯溺總會核實超過5 000個救生員資格,當中發現一宗懷疑有救生員使用虛假救生員證件的個案。食環署已就事件報警,並就泳池開放期間未有提供足夠合資格救生員向有關泳池持牌人提出檢控。其後,該泳池持牌人因違反《泳池規例》(第132CA章第12條)在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罰款8,000元;而不合資格的救生員亦因欺詐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被警方起訴,在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兩個月。此外,食環署亦發現兩宗懷疑未有提供足夠合資格救生員的個案,並已展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同期,食環署人員在巡查期間就泳池持牌人違反與救生員有關的牌照條件共發出13個口頭警告,涉及未有在泳池入口展示在場當值的救生員數目及未有妥善填寫或保存救生員每日當值紀錄等。

  發言人說:「整體而言,絕大部分泳池均遵守與救生員有關的規定,而食環署的巡查亦能有效找出違規個案。食環署會持續執行各項措施,保障泳池使用者的安全。」

  發言人強調,泳池持牌人必須嚴格履行核實救生員資格的責任,確保泳池開放期間有足夠的合資格救生員當值。食環署提醒所有泳池持牌人,切勿聘用不合資格的救生員或容許使用虛假資格的救生員當值,並須嚴格遵守《泳池規例》(第132CA章)及其他牌照條件。如發現違規情況,署方會嚴肅跟進。

  食環署自今年五月十九日起實施一系列加強規管私人泳池救生員的措施,包括在不同時段增加巡查頻次、規定持牌人在聘用救生員前須核對其身分證明文件並將其救生章和救生手冊的副本存檔、引入新懲處機制、加強與中國香港拯溺總會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合作等。



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