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會見傳媒答問內容(只有中文)
**********************************
記者:想問土地審裁處何時會批准政府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的申請呢?臨時管理人何時會開始工作?另外,有業主期望政府一次過發放援助,例如將現時收到的30多億元的捐款,一次過分發給近2 000戶居民,讓他們自行決定如何使用款項。政府會否考慮這個方案?還是傾向保留捐款作長期安置之用?此外,政府有否可能盡快,早過兩年內就長期安置問題有定案?
民青局局長:第一個問題,剛才在節目中也提過,我們於十二月十九日根據條例(《建築物管理條例》)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審裁處即日已處理了一些法律程序,包括我們要送達通知予現屆法團管委會。我們按照土地審裁處的指示,在即晚透過電郵、傳真和WhatsApp通知現屆法團管委會,明天亦會在報章刊登通知。土地審裁處會給予現屆法團管委會時間,如有任何意見要補充可在此期間提出。預計在一月初,土地審裁處會有初步研判。當然,具體時間我們尊重土地審裁處的決定和安排,具體的時間安排要視乎法律程序及土地審裁處訂下的研訊日期。
至於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會何時進場?當土地審裁處發出同意申請時會說明,我們當然希望批出申請後,可以馬上進場處理剛才提及的,例如法團曾經簽署的合約、現時銀行戶口的結餘和保單條款等。
至於「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使用,由我們在成立基金時已表明,這是為居民在不同階段的一個長期支援。事實上,不同的捐款人亦曾要求和提出,希望我們在使用這基金時,均用在居民的長期支援上。所以大家會看到,在不同階段我們推出不同的項目,希望能幫助居民,直至他們找到永久居所安排之前,為他們提供支援,所以我們要妥善使用這基金。
藉此機會亦想澄清,坊間太多誤傳,其中一點要強調的是,這基金是不牽涉任何行政費。現時基金的行政安排,全部由政府部門,包括庫務署、民青局公務員同事處理的,所以是不會收取這個基金的行政費。
另外,因為這基金是根據《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法團條例》成立的,所以按照條例,我們需向審計署提交核數報告,以及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基金的運作,第一,不牽涉行政費;第二,我們會公開、透明地將基金所有帳目和開支等,交給審計署做報告,之後再呈交立法會。
至於長遠的永久居所安排,現時大家都知道,財政司副司長領導了一個小組,專門研究長期永久居所的安排。副司長他們正密鑼緊鼓、日以繼夜地進行這方面工作,我們希望能盡快告訴居民有關安排。
記者:因為這次的委任管理人並未經過公開招標,坊間關注問責機制將如何運作,以確保將來能向業主負責。雖然委任管理人會定期向民青局和土地審裁處提交報告,但問責機制是否足夠?如何確保後續監管?
民青局局長:這點我們需要再澄清和強調。我們現時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解散現屆法團管委會,以及委任一名臨時委任管理人。委任管理人是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以無償方式協助提供服務。在申請過程中,我們需向土地審裁處解釋為何委任此管理人,包括其具備專業知識、為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擁有長久工作經驗,能為業主提供專業服務。土地審裁處批出申請時,亦會考慮我們提交的理由。因此,整個過程需要經過土地審裁處的法律程序,以批准我們的申請,包括委任管理人的安排。
一般法例並沒有規定委任管理人需如何匯報工作。但正如剛才提及,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隸屬華懋集團,他們秉承龔如心女士服務社會的遺願,視此為社會服務。因此,他們主動提出,即使法例沒有要求,仍會每個月向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提交報告,並每三個月向土地審裁處提交報告,交代工作。同時,他們亦會透過不同簡介會向業主講解,讓業主獲得更多資訊,甚至設立熱線,讓業主了解工作情況。所有安排均須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進行。現時我們只是解散現屆法團管委會,並委任管理人處理管委會的工作。法團的法人地位並沒有被取代。委任管理人日後的工作,包括召開會議、決定如何處理維修基金等,均須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辦理。例如,如需召開會議,必須提前14日通知所有業主,並事先發出議程。如進行任何服務,需要採購程序去動用基金。《建築物管理條例》管理人會按着要求去履行職責。
此外,法例雖無要求,但管理人都已提出會每個月向民政署交報告、每三個月向土審(土地審裁處)交報告、增設熱線和舉行居民簡介會,讓居民充分了解其工作。雖然這間管理公司擁有自身的法律團隊及專業團隊,但在處理法團眾多合約時,或需外聘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測量師或工程師等,因而產生相關費用。以往這些開支會從法團的營運基金支付。感謝龔如心慈善基金體諒業主的壓力,他們承諾,當土地審裁處批出申請,同意民青局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後,將額外捐出五百萬元,用以支付管理公司可能需外聘專業服務的開支。這五百萬元是龔如心慈善基金早前承諾捐出一億元以外的額外捐款。
整個目的是希望透過這次向土地審裁處的申請,為業主提供專業支援,同時無需業主有任何財政承擔。我們認為現時是以最妥善的方法幫助業主。謝謝。
完
2025年12月2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27分
香港時間11時2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