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會見傳媒談話內容(附圖/短片)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十二月十九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各位好,政府今天引用了《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解散現有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以協助宏福苑業主處理火災後的各項管理及後續事宜。這是特區政府主動啓動此法律程序的首例。
 
  大家都會同意,當前宏福苑的管理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尤其在大型維修工程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及法團維修帳目的處理、保險賠償、現有管理公司約滿後屋苑的管理及保安等複雜問題上,涉及多重技術、法律與財政考量,非一般法團管委會有能力處理。
   
  政府深切體會宏福苑火災受影響居民正面對的巨大困難與不安,明白他們急需獲得適切支援,亦關注法團的現屆管委會是否有能力就各複雜的事宜保障他們的權益。在此艱難時刻,法團管委會成員既要處理自身家庭的各項需要,亦需嘗試協調和跟進剛才所述各項複雜事務,壓力沉重。加上受影響居民正陸續遷往位於不同地區的應急住所,單是接觸及協調各居民的工作亦絕非易事。近日,政府亦收到不少居民的意見,表示希望政府能協助接管法團的管理。
   
  政府經審慎評估後,認為有必要回應居民訴求,因此決定主動介入,依法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委任具豐富經驗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即屬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臨時管理人,透過引入專業管理資源,做好屋苑在災後的管理跟進工作,保障所有業主的權益。該公司已明確表示,在此次委任中將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與此同時,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即大家熟悉的龔如心慈善信託,亦表示如土地審裁處批出有關申請,會再捐出500萬元予法團支付因須聘用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服務的費用。簡單而言,臨時管理人的任命能減輕業主在這段期間的財政負擔。
   
  更重要的是,管理人只是取代了法團管委會,代表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屋苑的管理事務。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仍然存在,相關申請亦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具體而言,管理人在處理大型維修工程的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法團帳目管理等複雜問題時,會先尋求專業意見,進行詳細分析,並會向業主做好解説,所有最終決定仍會依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交由業主作投票通過。
   
  如土地審裁處批准有關申請,民政事務總署將成立專班,聯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密切跟進屋苑管理的各項工作,包括工程合約處理、跟進保險索賠、財務管理及居民支援等環節。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除了每個月向政府提交報告,亦會每三個月向土地審裁處彙報其工作,確保管理過程透明、高效,並符合所有業主整體利益。我們承諾會繼續與居民同行,提供所需協助,共同克服難關。

記者:今次這個做法,為甚麼會選擇合安管理這間公司?有沒有任何招標或程序,如何挑選這間公司?這間公司會在宏福苑做多久,才完成這份合約,不再做委任人?還有作為業主的理解,是否說他們只是取代了原本法團的主席、副主席,可以做一些行政上的安排,他們還是依然需要出席會議去作決定?如果業主不決定的話,是否很多事情都不能夠繼續走下去呢?還有業主跟他們之後怎樣去對接呢?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這個決定,即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去委任一個管理人時,這個委任管理人(administrator)將取代管委會的工作。每一個屋苑如果成立了一個法人團體,即業主立案法團,當業主立案法團做一些決定時,要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要求,包括召開業主大會,或進行各樣招標,或做一些合約決定等,我們現在要做的是由這間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取代管委會,即法團管委會的工作。即是說他會安排如何尋找專業意見,無論是法律意見等,去協助業主。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透過行使這條例賦予的權力去委任一個管理人時,並沒有取代業主立案法團的業主權力。即是說究竟這個法團的管委會以前和多少間公司簽了甚麼合約、或者保單條款是如何、銀行戶口剩餘多少錢、每一項基金是怎樣的,這些資料,我們透過委任管理人,若土地審裁處同意我們的申請,我們可以委任管理人時,管理人便可以得到這些資料,他亦可以聘請專業的律師或專業人士審視現在各項法律程序,然後為業主提供一些充分、全面的意見,讓他們可以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若果他們要召開業主大會,需要做決定投票時,業主也能知道怎樣去投票。所以透過管理公司的工作,便可以讓業主得到專業意見,令他們更清楚法律程序。你剛才問他會做多久呢?因為接下來的程序可能是複雜的,所以現在沒有一個很特定的時間,我們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的申請,沒有一個特定的時間。但是我們都知道,我們是需要向土地審裁處,剛才亦提到,有關的委任管理人要每個月向政府提交報告,亦要每三個月向土地審裁處提交報告,讓大家知道工作是如何的。
 
  至於委任管理人的選擇上,我們當然希望找到一些專業的、在這個行業服務時間長、能夠為宏福苑業主提供專業服務。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是隸屬華懋集團,他們願意為業主無償提供服務。而且,龔如心慈善信託基金亦同意,如果土地審裁處同意我們的申請,委任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委任管理人時,基金亦會捐出500萬元。這500萬元就是因為在整個過程中,日後很多可能需要處理法律或合約等過程中,我們可能需要聘請專業人士、專業服務,這500萬元就可以用來應付開支。所以這個工作是可以既幫助到業主,讓他們在這段時間,大家可以想像,宏福苑現在面對的情況,不是一個普通法團能夠處理到,因為問題的複雜性、規模之大,以及急迫性,很多居民都會有關於索償和法律要求等,所以不是一個普通一般的業主立案法團可以處理到。我們正正覺得需要委任管理人,協助業主去做這方面的工作。但是我們又明白,如果在這個時候,你叫業主怎樣再去調動他們的基金,來支付這些專業費用?所以得到龔如心慈善信託基金幫助他們。我們希望在這艱難時刻,面對一個不是一般普通法團能夠面對的情況下,可以為宏福苑業主提供一些專業的支援服務,而且是無償的,希望對於宏福苑的業主,對於日後處理各項合約或各項條文上會更好的。

記者:之前宏福苑現任和前任的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都被廉署邀請調查,其實這次行動是否與兩任主席都被調查有關?另外,這次申請有否諮詢過宏福苑現任立案法團管委會的成員以及其他居民?如果有的話,他們有沒有表達希望政府接管的信息?謝謝。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多謝你。首先,由宏福苑火災發生至今,政府都在不同階段提供適切的幫助。在最初的時候,我們一定是處理居民應急的、生活上的緊急需要。當我們處理緊急的生活需要後,下一步便是居民許多其他關於日後生活的安排,無論是長遠的住屋安排,或是一些法律程序等,所以政府為宏福苑業主提供不同階段性適切的幫助。現在我們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作決定時,也考慮到現任法團管委會的成員未必能夠處理到現在宏福苑面對如此複雜和規模之大的問題。
 
  另外,在過去一段時間,無論管委會能否成功召開會議,或是管委會成員出現的問題等,都令宏福苑業主非常關注。我們在過去這段時間也收到不同業主的查詢,究竟政府可以怎樣幫助他們,甚至有業主提出希望政府能夠接管法團。剛才我也解釋了,我們這次的行動不是接管法團,我們是接管法團的管委會。即是我們在這工作上絕對沒有剝奪業主的權力,反而是幫助他們更好地得到專業管理公司的幫助和專業的法律顧問服務,讓他們可以更好地行使權力,為宏福苑做一些更好的決定。我們日後的工作其實仍然是要跟從《建築物管理條例》不同的規定,包括如果要做決定時,要召開業主大會,並要為業主提供足夠的資訊等。
   
  至於現屆的管委會,我們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時,審裁官會考慮邀請不同人士表達意見,所以會交由土地審裁處去進行相關程序。我們今日已向土地審裁處遞交申請,申請的原因是宏福苑正面對一個從未試過的、規模之大的複雜局面,一般的、普通的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成員應該不能處理,我們希望在這段時間,為宏福苑的業主提供專業服務,令業主能夠更好去處理日後一系列複雜的法律程序。我們也得到龔如心慈善信託基金和華懋集團同意,華懋集團的管理公司將提供無償服務,不需要動用到現屆管委會或法團現有的基金,亦可以得到一筆捐款,讓他們可以聘請到需要的專業服務。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32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左二)、民青局常任秘書長林雪麗(右二)、民青局副局長梁宏正(左一)及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杜潔麗(右一)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會見傳媒。

網上廣播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