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就違反職安健法例的判刑作出覆核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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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宗致命工業意外的判刑,粉嶺裁判法院今日(十二月十九日)頒布覆核裁決,接受控方就較早前法院判刑的覆核申請,並提高僱主的罰款。
案情涉及一宗於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在新界沙嶺一個倉庫發生的致命意外。當一名工人使用叉式起重車從貨車拖架卸下木方時,一捆木方從拖架跌下並擊中另一名工人,該工人受傷並於同日離世。
健豐木行有限公司作為該叉式起重車操作員的僱主,因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於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十二萬元。
判刑後,控方就有關僱主的刑罰向法庭提出覆核申請。覆核聆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進行。健豐木行有限公司的罰款被提高至十六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必須依法保障工人工作安全及健康。控方會繼續留意法院的裁決,對刑罰明顯不足及/或原則犯錯的個案會提出覆核或上訴申請。
完
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