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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新田科技城發展計劃(第二期)收回土地建議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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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宣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建議收回位於元朗新田的土地,以進行新田科技城發展計劃(第二期)。

  建議收回的私人土地合共1 797幅,涉及面積約81公頃,詳情載於今日刊憲的公告。相關公告張貼於擬議收回的土地或其附近的顯眼地點,該公告及收地圖則的副本亦上載至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tc/resources/gov-notices/acq.html)。公眾可於辦公時間在下列政府辦事處查閱上述文件:
  •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地下中西區民政諮詢中心;
  • 新界元朗青山公路269號元朗民政事務處大廈地下元朗民政諮詢中心;及
  • 新界元朗橋樂坊2號元朗政府合署9樓元朗地政處。

  相關土地的業主或佔用人,或就該等土地擁有權利的人擬反對該收回土地的建議,必須以書面向地政總署署長提出。反對書須充分地識別反對者的上述身分,並說明該建議對反對者的影響。反對者須提供聯絡資料,並於二○二六年二月二十日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把反對書送達地政總署署長:
 
  • 郵遞至或專人送交新界荃灣青山公路382至392號中染大廈27樓地政總署土地徵用組新田落馬洲小組;
  • 傳真至3974 5510;或
  • 電郵至stlmc2_general@landsd.gov.hk

 
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