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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推出業主租金補助及搬遷補助和租戶搬遷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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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宣布,「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推出兩項新措施,支援受火災影響的居民。
   
  第一項是向受影響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和一次性五萬元的搬遷補助。第二項是向受影響的租戶發放一次性五萬元的搬遷補助。兩項措施的詳情如下:
 
(一)業主租金補助及搬遷補助
 
  援助基金將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讓他們在安排住宿上更具彈性及有更多選擇。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七萬五千元。
   
  在提供租金補助的同時,援助基金亦會為相關宏福苑業主提供一次性五萬元的搬遷補助,資助他們搬遷及重置傢俬和電器等的費用。兩項補助都是非實報實銷的。
   
  雖然宏志閣受火災影響較少,但宏志閣現時仍然有待解封,相關業主亦有居住需要,因此兩項補助亦適用於宏志閣的業主。
   
  首筆七萬五千元的租金補助及一次性的五萬元搬遷補助將在十二月二十二日起陸續透過「一戶一社工」的機制發放。社會福利署將根據相關的土地註冊紀錄處理,業主無需提交業權文件。
 
(二)租戶搬遷補助

  雖然宏福苑的租戶並非以宏福苑單位作為長期或永久居所,但援助基金亦酌情向宏福苑原租戶提供一次性五萬元的搬遷補助,協助他們離開政府安排的住宿,並搬遷至私人市場的單位。
   
  所有選擇不居住於政府提供的應急住宿(包括青年宿舍/營舍或酒店房間)或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或香港房屋協會的單位的宏福苑原租戶,皆可在他們搬離上述的住宿/單位至自行在私人市場租住的單位時,獲發搬遷補助。搬遷補助同樣是非實報實銷並經「一戶一社工」的機制發放。
   
  此外,已入住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或香港房屋協會單位的租戶,或希望暫時搬遷到這些單位的租戶,可獲免租金直至二○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租戶如選擇居住於房屋局或房協的單位超過二○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即使之後自行在私人市場租住單位,亦不會獲發五萬元搬遷補助。
 
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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