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83號報告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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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刊物載列於二零二四年四月至八月期間進行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所得,關於執行贍養令的情況的主要結果。
統計調查結果顯示,在統計時有432 300名16歲及以上人士曾經離婚/分居,佔香港所有16歲及以上人士的6.9%。須注意,由於部分目標受訪者可能不願意透露他們曾經離婚/分居,因此曾經離婚/分居人士的數目可能被低估。數據使用者須小心闡釋有關數字。
在該432 300名曾經離婚/分居人士中,大部分(344 500人或79.7%)既無申請也不打算申請贍養令,當中10 900人已與前配偶有贍養費協議收取贍養費;其餘333 600人最普遍提及沒此安排的原因是「沒有需要」(44.2%)。另一方面,83 500人(19.3%)在統計時已向法庭申請贍養令,而4 300人(1.0%)打算申請。
在該83 500名有申請贍養令的曾經離婚/分居人士中,絕大部分(77 900人或93.3%)成功獲取贍養令,而3.4%則未能成功,餘下的3.3%未有結果。加上10 900人已與前配偶有贍養費協議收取贍養費,在統計時共有88 800名曾經離婚/分居人士收取贍養費。
上述88 800名人士中,35 200人象徵式收取前配偶1元的贍養費或仍在等待法庭判決贍養費支付方式。其餘53 600名收取贍養費的曾經離婚/分居人士中,五成以上(51.8%)表示已全數收取贍養費(包括以一次過方式收取或在統計前12個月內有按時以定期方式收取)。
其他資料
該項統計調查根據一個以科學方法設計的抽樣系統,成功訪問約10 100個住戶內的目標訪問對象,以代表本港人口的情況。
有關統計調查的詳細結果,以及人口範圍和主要名詞的概念/定義,可參閱該刊物。用戶可在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130201&scode=453)瀏覽及下載該刊物。
有關統計調查結果的查詢,請聯絡政府統計處社會統計調查組(一)(電話:2887 5103或電郵:thematic@censtatd.gov.hk)。
完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0分
香港時間16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