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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能源跨部門工作小組原則上同意多四項氫燃料技術試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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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及生態局(環境局)發言人表示,由環境局領導的氫能源跨部門工作小組在今日(十二月十五日)的會議上原則上同意多四個氫燃料技術試驗項目的申請。

  有關項目涉及:

(一)由職業訓練局提交的申請,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青衣院校設立有關氫能的培訓設施;

(二)由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在其大埔廠房設置供氫設施;

(三)由國基發展有限公司、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志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國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聯合提交的申請,在中環的工地利用氫能發電設備,為工地辦公室提供電力;以及

(四)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試驗兩輛氫燃料電池商用車作日常運送人員和設備的用途。

  環境局發言人表示:「工作小組於收到上述試驗項目的詳細資料後,隨即展開審視工作。在申請人因應政府部門提出的意見,對設計和技術細節進行改進,以確保試驗項目能夠順利和安全進行後,工作小組在今日的會議上,原則上同意該四個項目的申請。」
   
  至今,工作小組先後審視並原則上同意了32個開展氫能源試驗項目的申請。工作小組會繼續參考所有本地試驗項目收集到的運作數據及經驗,以為持續優化本地氫能應用的安全和技術指引提供意見。
   
  發言人說:「政府已在二○二四年公布的《香港氫能發展策略》(《策略》)作出頂層規劃,提出按照「完善法規」、「制訂標準」、「配合市場」以及「審慎推進」四大策略,穩慎有序地營造有利本地氫能發展的環境。」
   
  發言人補充:「《2025年氣體安全(修訂)條例》已在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刊憲。『氣體』的定義把作為或擬作為燃料以推進車輛、列車或機械等的『受規管氫氣』納入《氣體安全條例》的規管框架,為規管用作或擬用作燃料的氫氣的進口、生產、儲存、運送、供應及使用建立了一個規管架構。」
   
  「政府亦擬在二○二六年內把規管『受規管氫氣』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關附屬法例將涵蓋『受規管氫氣』的整個供應鏈,為本地氫能產業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和穩定的規管環境,讓本地及國際投資者能夠更有信心地在香港發展氫能相關業務。」
   
  發言人續說:「為推動綠氫及低碳氫能發展,環境局及(機電工程署)機電署已就氫能標準認證展開專項研究,機電署在會上向工作小組匯報有關認證計劃的最新進展,目標是在二○二六年年初就認證計劃的內容諮詢業界並在二○二七年擬備氫能標準認證模式,協助香港在未來國際氫能市場中掌握主導地位。
   
  機電署將繼續推廣氫能發展,擬在二○二六年五月舉辦氫能週,包括重點活動國際氫能發展論壇2026。此外,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能源工作組已同意在氫能週舉行亞太經合組織第一屆潔淨與低碳氫能年會,為亞太經合組織氫能應用的首次國際會議。這可配合二○二六年中國作為亞太經合組織會議的東道主的盛事。」
   
  工作小組會繼續定期檢視《策略》的進展,並提供建議,以協助推展《策略》中各項措施。工作小組由環境局、運輸及物流局、發展局、保安局、環境保護署、機電署、消防處、運輸署、海事處、規劃署、地政總署、屋宇署、建築署及勞工處組成。
 
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5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