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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頭角口岸重建與相關工程收回土地建議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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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宣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擬議收回位於沙頭角的土地,以進行沙頭角口岸重建與相關工程。
   
  擬議收回的私人土地合共25幅,涉及面積約10 510平方米,詳情載於今日刊憲的公告。相關公告張貼於擬議收回的土地或其附近的顯眼地點,該公告及收地圖則的副本亦上載至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tc/resources/gov-notices/acq.html)。公眾亦可於辦公時間在下列政府辦事處查閱上述文件:
 
  •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地下中西區民政諮詢中心;
  • 新界粉嶺璧峰路三號北區政府合署地下北區民政諮詢中心;及
  • 新界粉嶺璧峰路三號北區政府合署六樓北區地政處。

  相關土地的業主或佔用人,或就該等土地擁有權利的人擬反對該收回土地的建議,必須以書面向地政總署署長提出。反對書須充分地識別反對者的上述身分,並說明該建議對反對者的影響。反對者須提供聯絡資料,並於二○二六年二月十日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把反對書送達地政總署署長:
 
  • 郵遞或專人送達反對書至新界粉嶺璧峰路三號北區政府合署六樓
    北區地政處;
  • 傳真至2675 9224;或
  • 電郵至gendlon@landsd.gov.hk

 
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2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