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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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十二月九日)宣布委任林定華、吳芷玲及熊雪如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有關任命於二○二五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獲委任的三名常任裁判官簡歷如下:
林定華
林定華於一九六九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一年在美國印第安納州印第安納大學布盧明頓分校取得商學理學士學位。一九九七年及一九九八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完成法律專業共同試及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二○○一年在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二○二二年在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一九九八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二○○○年起私人執業。
吳芷玲
吳芷玲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四年在加拿大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取得生物化學理學士學位。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完成法律專業共同試及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一九九九年在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一九九七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八年起私人執業。
熊雪如
熊雪如於一九八五年在香港出生。二○○六年在加拿大安大略省滑鐵盧大學取得數學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二○○九年在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二○一○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二○一一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二○一二年起私人執業。
完
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