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與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答問內容(只有中文)
*************************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十二月三日)會見傳媒,以下是他們的答問內容:
 
記者:首先想問甯局長,火災事故顯示屋宇署之前在棚網巡查有不足,你作為發展局局長,負責管轄屋宇署,你覺得應該如何問責?剛才提到有些承建商,棚網報告造假,想了解發展局會否將他們除牌?亦有一些與宏福苑大火相關的工程顧問公司傳出結業,發展局會如何處理,如果要將相關承建商除牌,除牌後的工程接手程序會是怎樣?
 
發展局局長:你有三個問題。首先,在這事件發生後,行政長官成立了不同的工作組,其中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這個工作組會檢視我們現時的規管制度有否不足之處,如果有不足之處就去補足。同時,行政長官昨天也宣布會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的工作範疇亦會檢視我們現時就大廈維修的一些機制,包括巡查和各方面的要求。我們如果向前看,以及作為檢討今次事件有甚麼做得不足,我們都會在我剛才說的兩個情況下處理。至於問責問題,我相信現時最重要是做好善後工作,以及做好我們的制度。就此我也想補充一點,一直以來我們的《建築物條例》,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建基點就是在整個建築工程,包括新樓工程或者維修工程,其實都有很多層層疊疊的專業人士和承建商,以至政府參與其中。當中亦有很多情況是建基於我們的專業人士和承建商,對他們提出要求,亦希望他們要負一定的責任。如果今次事件揭示出在這些環節,有時真的不可以基於一個信任,大家會守法做事,我們在這些環節就要加強,不單止屋宇署要加強,因為《建築物條例》的執管工作有部分授權予其他部門,亦有政府部門,即使他們的工程不受制於《建築物條例》,其實大家也會參詳希望用最好的方法。剛才你提到,如果有些註冊承建商確實有違規,我們現在跟進,根據《建築物條例》是有一個除牌制度,但是本身都要按機制去做,所以我們會因應調查結果才會跟進,我們都要依法辦事。至於你說如果真的有個別承建商被除牌或者因為其他原因結業,就這些商業糾紛,業界自己都要因為這些害群之馬承受苦楚,大家都要深思整個事件帶來的教訓。
 
記者:第一題想問鄧局長。消防處早前指宏福苑的警鐘沒有關閉,但今日警方拘捕消防裝置承辦商,指他們向消防處訛稱工程期間不會關閉警鐘,想問問警鐘是有開但失靈,抑或沒有開呢?這個資料有些混亂,是否政府太心急公布,造成信息混亂呢?第二條想追問甯局長,剛才你提到棚網那些檢測,附加的工程費由哪個部門或者哪個機構去承擔?為甚麼之前不早點開始做這件事,要到意外之後才做呢?
 
發展局局長:或者我先答你後面的問題。如果我們指示有關的承建商將棚網下架,是建基於屋宇署署長或者其他獲授權的執管部門認為有可疑,我們擔心安全情況下,依法作出這個要求,所以有關費用的承擔,要由有關承建商去承擔。至於承建商如果涉及私樓,它和業主立案法團的合約條款是怎樣寫,他們要根據合約條款去處理。當然如果是政府部門的樓宇或是公營房屋,這些都是有關的政府部門與承建商按合約去處理。
 
保安局局長:或者我談談我們拘捕了六名人士,關於(宏福苑)消防系統和消防栓的狀態的虛假陳述。我想在這裏說,作為一個透明的政府,我們很想將做了檢測的資訊,告訴市民大眾,我們沒有事情需要隱瞞。正如在初期的檢測,第一次在宏志閣低層檢測了一些安全網,發覺那一批是合規格的話,我們亦會公布。而事後我們都覺得奇怪、可疑,於是再取多很多樣本去檢測,檢測完之後(發現)原來不合規格,亦向大家公布。
 
  我們每一次有初步結果都希望向社會大眾公布,因為大家都很關注。如果等到很遲很遲、等到終極報告才公布的話,相信社會會有很多揣測,亦會覺得我們不透明,所以作為一個透明的政府、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我們有初步信息時就會公布。謝謝大家。

記者:首先想問甯局長,剛才你提到爭取下星期將大維修棚網下架檢測,除了棚網外,如果在拆棚網時發現有發泡膠,又會如何處理?另外,現時我們是否有真正安全的棚網供應商,會不會有安全的棚網供應商推介給受影響的地盤去用?另外,再次安裝棚網時會否要求加裝安全措施,例如煙霧感應器?最後也想問問,好像之前調查所說,宏福苑的工程承辦商是魚目混珠,將阻燃和不阻燃的棚網混合來使用,是否代表屋宇署的巡查,就好像鄧局長幾日前所說,如果草率的話,只會拿到合格的標本,是否代表巡查是草率呢?
 
發展局局長:你有好幾個問題,第一個首先要澄清,我剛才說的宣布,有關大型外牆維修的棚網要在這個星期六或之前就要下架,不是等到下星期,要在這個星期六或之前。另外下星期是怎樣呢,因為網除了下來或者又有新的維修工序要做,都很想搭棚和有網的話,我們希望引入一個全新要求,其實就是簡單地說,就是所有這些棚網的物料,送到有關工地的時候,我們就地要求有關的承建商,按屋宇署的指示,在特別的位置和數目去採樣,然後送去我們指定的化驗所,證實了合格之後,他們才可以將這個來貨掛上棚。當然細節上,因為我們今日剛剛跟業界一些代表坐下來開始談,所以我們希望下一個星期爭取盡快公布,讓我們這些大廈維修工程,大家安心,在我們就地取樣和檢測的情況下,掛一些合格的網上架。我在這裏也想強調,我們這次要求下架的行動,是出於希望保障公眾安全,以及寧願從嚴處理,並不代表現時坊間所有在棚上的網都是不合規。至於具體的情況如何,我們會等待化驗結果出來,逐批逐批我們就會知道了,但今次我們是希望保障公眾安全為先。
 
  剛才你提到,如果業界想有一些安全、合法、合規的供應商,其實市場一定有這些供應商,如果有疑問,我深信我們的建造業議會,他們作為業界一個團結統籌的機關會提供協助。最後你說宏福苑也顯示有魚目混珠的情況,正正是這樣,今次屋宇署去做抽樣檢查的時候,每一幢大廈都用了一個很嚴謹的方法。舉個例子,如果是一幢二十層高的大廈,它的上、中、下位置都有取樣,找搭棚師傅爬到高處,每一幢二十層高的大廈,大約取樣二十多至三十個樣本,所以我剛才說三百多幢大廈,就是數以千計的樣本了。當然過去這些取樣的工作,在過去的制度,並非每一幢樓宇都有這樣做,我們相信它有一些合格的證書,往後來看,相信我們下星期出台的新守則會徹底改變這個制度。
 
記者:想問甯局長,剛才說要在星期六前將所有棚網下架,有個別大維修工程如果無法下架,需要由局方進行商討或檢視,想問涉及甚麼情況或甚麼會導致他們無需將棚網下架,是否包括冷氣機或者其他需要安裝的維修?
 
發展局局長:為甚麼我剛才說我們要求他三日或之前,但是我都有這個註腳,如果有個別情況,因為現時大維修進行的項目實在多元多樣,我們恐防有些個別情況真的有合理原因,或者屋苑涉及很大範圍,不能夠在三日之內完成,或者有其他技術原因,我們都會經部門審視,但是我們不會輕易讓他用多於三日,一定要有很合理的理據,但我不能夠在這一刻想像到各種不同情況,這個交回執管部門處理。



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