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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修訂的進出口貨物分類表二○二六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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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今日(十一月十四日)提醒進出口人士,二○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經修訂的「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於今日的憲報刊載,並將於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是次修訂涉及三個貨物項目,包括化學產品、電話機和釣魚杆。
   
  有關修訂採用了更合適的貨物分類和名稱,使分類更切合最新情況。
   
  進出口人士可經以下途徑索取修訂表:

  (一)從政府統計處(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c/page_1364.html)下載;或  

  (二)致電統計處進/出口報關單及貨物艙單查詢熱線2877 1818索取。  

  有關於貿易分類的查詢,請聯絡統計處貿易分類組(電郵: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
 
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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