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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局長會見傳媒談癌症治療及公營醫院殮房收費(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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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行政總裁李夏茵醫生今日(十一月八日)上午出席亞洲——大洋洲粒子治療合作組第五屆年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醫務衞生局局長:各位,很開心今日來到這個國際性的粒子放射治療的學術大會。粒子治療包括質子治療,是在癌症治療方面最先進的一種技術。香港作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我們亦正積極推動這些先進的治療療法,特別是在創新方面──創新的藥物和醫療器械的治療,我們希望在這方面加大力度,亦配合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很重視的癌症治療。粒子治療,包括質子治療,是特別對兒童癌症有非常大的好處,它的副作用比較少,而治療效果是相對好。我們的兒童醫院亦通過撒瑪利亞基金,把公立醫院病人轉介到現有香港第一個質子治療中心做治療,這對兒童癌症病人有很大的幫助。

  另外,我亦想就最近市民很關心的一個題目,就是公立醫院──醫院管理局的醫院的殮房服務收費的問題,我想與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李夏茵醫生一起在此向大家作個預告,在今日下午一時,醫院管理局會在其總部,因應最近考慮了市民和持份者的意見後,對殮房的收費作進一步優化,提出一個修改的方案,其中包括把最初提出的,在殮房儲存免費的日期由三日延長至28日。

  其實公立醫院的收費改革,當中亦包含了殮房服務的收費改革。在公立醫院的收費改革中,我們強調其中一個原則是「能者自付、用者共付」這個原則,我們希望通過這個收費引導市民善用現有的醫療資源,從而令我們的醫療系統可以更持續化,亦可應對未來面對的人口老化,以至供不應求的問題,從而令我們的醫療安全網更穩固。

  公立醫院作為一個全港最重要的醫療服務機構,他們提供殮房服務作為一個非醫療的輔助性質服務,目標主要是對於逝世病人作一個短期的保存。隨着人口老化,確實在公立醫院逝世的人數是不斷增加的,由二○○七年約32 000人,到現在增加了24%(應為28%),至超過41 000人。而同一時間,其實醫院管理局亦非常努力增加醫院殮房儲存空間的設施,由二○○七年的1 500個,增加到3 360個,增幅的百分比其實遠遠超過逝世的人數,增加了128%(應為124%)。同一時間,在死亡證的簽發方面,我們保持超過95%的人可以在三日之內完成,而食環署(食物環境衞生署)亦有一個承諾,在安排火化方面可以安排在15日內給予服務。不過,我們看到醫院管理局在殮房遺體存放的平均日數方面是不斷上升,平均數已經去到三個星期,個別超過一個月、甚至一年。那麼長的時間,遺體用冷藏方法儲存,其實單靠冷藏方法,對先人的防腐作用並不是做得那麼好,甚至可能會影響遺容。另一方面,那麼長的儲存時間亦真的會影響醫院管理局的殮房使用。在個別的殮房,使用率甚至在很多時間會超過100%,這情況真的很不理想,這亦是為何我們有需要引入殮房收費作改革。

  在此我再強調,我們引入收費並不是為了增加收入,其實主要目的,是想引導市民──死者的家屬,他們可以考慮盡早安排處理殯儀服務,從而將遺體運送到殯儀機構,這樣可以為先人着想,令先人早日安息。同一時間亦可以減低醫管局醫院殮房的壓力和擠迫的情況,甚至是超出100%的使用率。

  在此我想請醫管局行政總裁李夏茵醫生向大家補充關於醫管局醫院內的殮房現在的服務情況,以至我們下午記者會向大家提出修改收費的方案。

醫管局行政總裁:謝謝各位,首先我向大家解釋一下,醫管局當日為何有此理念,希望醫管局的殮房會有一個收費。其實我們思考的過程,並不是因為今次的收費改革而開始的,其實很早之前我們已經在研討這個議題。

  我們基於信念就是:死者已矣,先人早點入土為安,其實也是對他的一份尊重。而且葬禮無論大小或是甚麼形式,其實都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在世的人跟先人道別。而這個機會,其實也正正是讓在世的人,去面對自己的傷痛,和走出自己傷痛的一個機會。再加上,我們有收費改革,有關理念也是好像剛才局長所說的用者自付。而我們也參考了醫管局使用殮房的情況,以及市場一般的價格安排。我們便有以下的提議。

  我們原本的提議是,首三日,當遺體送抵醫管局殮房時,是會不收費。這個理念是,我們翻查我們的數據,大部分、差不多95%的遺體,醫生均可以在三日內發出死亡證,亦可以讓在世的家人做以後關於殮葬的情況。但我們近來聽到很多不同的社會聲音和關注,尤其是當我們提及收費的步伐和幅度。我們亦很希望從善如流,所以最新的收費,我們將免收費的期限由三日延至28日,即是首四個星期我們不會收費。當遺體留在醫管局殮房第五個星期的時候,我們便會開始收每一天200元的收費,到第六個星期的時候,便會是550元一天。其實原意和目的是希望在世的人可以早些認領遺體,然後舉辦葬禮。我們翻查我們的數據,大概28日,80%存放在醫管局的遺體已經離開醫管局殮房,而餘下20%的遺體則留在醫管局裏。而我們根據過去的數據,這些遺體大部分均屬於經濟援助和可以申領豁免的病人的遺體。所以我估計在新政策下,有大約10%的病人的遺體可能需要付費。

  這個安排,我們能夠達到的效果是,在世的人可以早點面對先人離開,而且對先人尊重,可以舉辦一個葬禮,令到自己可以早點走出傷痛。稍後在醫管局大樓,下午一時左右,我們的同事就會再詳細跟大家解說仔細的情況,我今天的報告就到這裏。

記者:首先想問現在才由三日延長至28日,為何一開始免費期只有三日?公布的時候各方是否知情?想問現在有部分遺體是存放超過一年,當局會否推出懲罰性收費?有沒有一些家屬去跟進?如果大部分都沒有,會否再收取更多費用?另外,亦想問推出是次收費改革,出現這個問題後會否認為推得過急或闖關失敗?

醫務衞生局局長:我先指出殮房服務是醫管局一個非醫療服務。我們總體檢討醫管局收費時,其中一樣我們要檢討的行政費用就包括這些非醫療服務。醫院管理局是有向醫務衞生局提交方案,所以醫務衞生局是知道的。

  至於醫院管理局為何會提出三日免費期,我相信剛才李醫生亦已經作出解說,就是考慮到大部分醫生既然已經可以發出死亡證,或許可以在這個時候開始收費,能者共付。因為在原本的方案中,第四日開始也只是收取100元,所以我們認為這是合理。而且我們有推出豁免機制,領取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等的病人約60萬,或者可以申請醫療費用減免的人士,即使是這項非醫療費用,都可以獲得減免。換言之,在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已經差不多有200萬人可以申請醫療費用減免,而減免亦會包括殮房費用,這就是當時的考慮。至於其他考慮,李醫生有補充。

醫管局行政總裁:謝謝局長,或者我再補充多一點,當我們思考三日不收費的時候,其實我們也預備了其他豁免的方法,剛才除了局長提及經濟環境不理想的家人可以申請外,其實我們亦預備了如果有很少部分的病者,醫生未能在三日之內發出死亡證,又或者遺體需要進行死因裁判的程序,我們亦預備會豁免收費。當日我們的解說是,我們預備了會豁免收費的。至於剛才記者朋友問到,部分遺體逗留在殮房多於一年,我們如何處理呢?其實現時我們也不停與家人聯絡,提醒他們,希望他們盡早領取遺體,餘下我們都會繼續做。也會將收費的情況、一月一日之後實施的情況,我們都會跟他們解說,這都是我們會繼續做的工作。

記者:當時決定三日免費存放期時,雖然有豁免方案,但坊間有提到等待火化的過程很長,現時這些豁免方案是否會繼續?即免費期延長至28日時,是否都會繼續有這些豁免方案呢?等待火化期較長的人怎麼辦呢?可能28日都未必足夠讓他們等到排期火化遺體,這些人又可以如何處理?因為坊間指出可能一個月免費期是最好,28日其實都未足一個月,只是四個星期。另外想知道局方先前有否諮詢市民?因為有人認為欠缺透明度,認為這個方案是突然推出。

醫務衞生局局長:四個星期和一個月並不是相差很大。另一方面你提到的火化安排,我剛才已經一再強調,食環署已經有一個承諾,是會安排遺體在15日內火化。加上預計死亡證發出的所需時間,原本我們計算大部分情況都已經可以在三個星期內完成,甚至是足夠的。現時延長至四個星期已經有一定的時間作緩衝期,令絕大部分先人家屬如果不是較有要求的話,其實一定可以獲得一個食環署提供的火化時段,但是亦考慮到有個別先人家屬要特別選擇某個時間和地點等各方面,這些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包含在內。這類個别情況則要家屬自行作出考慮。但總體來說,我們認為四個星期是一個合理而充分的時間予絕大部分市民在殮葬安排方面照顧其先人。

醫管局行政總裁:至於有關諮詢方面,都要提一提。其實在整個收費改革裏面,我們也有跟病人接觸、有諮詢。當然,你提及他們也會有一些不同的意見。不過大家都同意,其實我們要尊重先人,入土為安是一個重要的因素。還有,大家都不想有些遺體要共用一個屍格,都不想有這些情況出現。所以在這方面,要疏導我們殮房的流程,我們希望可以增加流轉,這個都是一個共識;至於收費的程度,當然各人有各種不同的意見,我們希望這次最新的方案可以從善如流,也可以令到他們的關注沒那麼緊張,也沒有那麼大的壓力。

醫務衞生局局長:我補充一下關於把遺體放在醫院殮房28日的問題,其實這不只是考慮到能否配合火化安排或者醫院殮房的擠迫情況。從殮葬角度來看,醫院殮房是單純以冷凍的方法發揮防腐作用。遺體在冷凍的情況下,三個星期未能完全發揮防腐作用,開始會出現一些腐化的情況,如果冷凍至四個星期已經是極限,這會影響遺體容貌,所以希望市民首先要明白,醫院作為一個醫療機構,短暫存放逝世病人遺體確實是必需提供的服務,但是醫院並非一個長期存放遺體的地方,不只是涉及資源問題,甚至是影響到遺體的保管,而殯儀機構有更高的技術,不只是冷凍遺體。如果一些遺體需要長時間保存,它們可能會提供更好的服務。把遺體完全放置在醫院殮房冷凍四個星期,已經開始不太理想,我希望市民亦為其先人着想,讓他們早點入土為安,不要在遺體保存方面出現一些不理想的情況。

記者:想問局長這個收費方案由明年元旦開始,但為何在這個時候才公布?會否覺得時間有些倉促?為何不在當初提出醫療收費改革的記者會上一併提及?另外,今次的公布略為隱蔽,市民可能亦要透過報道才得知有這項收費,一些豁免機制也是事後才理解到,會否認為今次做法好像缺乏透明?另外,當日你們構思殮房收費時,有否想像過今日市民的反應會有點反彈?剛才有提到部分先人遺體已經在醫院放置超過四個星期,有否研究原因是甚麼?剛才局長亦提到殯儀業界的情況,我們亦聽到殯儀業界指出他們的配套其實都未必足夠應付全港公立醫院遺體的服務,當局推出這個收費前有否與業界商討,或者了解整個情況才推出收費?剛才局長也指出考慮到三個星期都足夠讓市民處理,為何當初推出的時候免費(存放期)是三日而非三個星期?

醫務衞生局局長:關於三日的考慮,李醫生已經作出解說,我相信不需要再重覆。至於你提到的醫療收費改革,是在三月時提出的。我想強調我們在提出這個改革時,第一步的重點就是把醫療服務放在首位。因為醫院管理局作為全香港超過九成市民的醫療健康安全網,首要肯定就是照顧好患病的病人,所以我們在公布的時候,重點是着重醫療服務各項收費。隨着我們的解說獲得市民對收費改革的認可,我們特别強調有三項的收費資助的保障逐步落實,是增加了對「貧、急、重、危」病人的支援。醫管局一直忙於處理行政工作,以至落實明年一月一日的醫療收費改革安排,特别是包括病人如何申請豁免。當然,同時我們也要檢討非醫療服務的收費,包括很多行政上的工作,例如醫療報告、影印等各類項目,其中一個就是殮房服務。我們強調這是一個非醫療服務,雖然這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服務。醫管局同一時間考慮到「用者自付、能者共付」原則而提出這個方案。至於在諮詢和溝通方面,我讓李醫生跟大家談談。

醫管局行政總裁:其實有關諮詢剛才都說過了,回答前面記者問題的時候也是,我們在整個收費改革的時候,也跟病人有一個很緊密的聯繫和諮詢。其實到了這個階段,這個溝通仍在。尤其是一月一日開始收費的時候、所有的流程等等,我們均與病人組織以及病人都走得很近,希望他們可以理解這個情況。所以你說在這個過程裏面,我們着實是有諮詢的,但當然,諮詢越長越多越闊越好,不過我們也有時間性的限制,所以我們都會汲取教訓,看看如果他日有些事情的時候,可能我們會將諮詢變得更廣闊,希望大家可以給一些意見,不會有這樣的情況。
 
2025年11月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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