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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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於七月三十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六十五歲抵港男旅客,並發現其腰間收藏了一千五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六千元,應課稅值約五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8分
香港時間18時2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