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務衞生局局長會見傳媒談醫委會和基孔肯雅熱(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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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署理衞生署署長徐樂堅醫生和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主席林正財醫生今日(十一月四日)出席「情緒通」18111新功能啓動禮後會見傳媒。以下是盧寵茂教授和徐樂堅醫生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首先想問醫委會聆訊,有一個個案因為政府高度關注後,醫委會決定覆核。但亦有些統計顯示醫委會的投訴在過去五年,有超過六成的處理時間都不達標。除了這宗個案政府高度關注,介入後醫委會主動覆核,其他個案怎樣處理?
醫務衞生局局長:香港的醫療一直都是很高質素,亦很受市民尊重和信任。我想強調,醫患關係中互相信任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一直強調,香港的醫療在現有機制下是專業自主,我覺得更加重要的應該是要專業自律。我們有一個法定機構──醫務委員會(香港醫務委員會),當中除了專業的醫生外,亦有一些界別以外的人士,即是非醫療人員參與,務求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一直以來,我們都能夠維持香港非常高的醫療水平和質素,確保市民在使用醫療服務時得到保障。
確實,醫務委員會的工作越來越繁重,因為隨着醫療服務的複雜性不斷上升,醫務委員會亦須要與時並進。我們曾經就與醫務委員會有關的《醫生註冊條例》作修訂,不過隨着工作量增加,確實有一些個案的處理時間比較長。我看問題都不是短期的,例如這次的個案,其實是差不多15年的時間,不是一刹那的問題。但我亦想強調,這只是一些個案,其實醫務委員會的工作量,在處理投訴方面是相當大,過去五年,有差不多8 700個投訴個案。面對這些個案,醫務委員會都會盡快處理。不過今次這個案亦令我們作了些思考,就是在制度方面、整個流程方面,更加重要的是有沒有需要在法例──《醫生註冊條例》方面作一些修訂呢?因為醫務委員會是受《醫生註冊條例》的規管,其實在這方面,我們一直都有做準備工作。因應這個案,我亦已發信予醫務委員會主席,希望就這個案引發出來的討論,包括對整個流程、程序,以至整個法規方面,有沒有一些需要修改的地方。我們已要求醫務委員會在八個星期內,檢討後給我們回覆,我們會在收到醫務委員會主席的意見後,進一步在立法和修訂法律方面作考慮。
至於今次的個案,我覺得相當難過。不論涉事的醫生有沒有違反操守或失當──這要留給醫務委員會去判斷──黎先生兩夫妻過去十多年照顧身體有殘障的小朋友,我對他們非常佩服,亦明白他們的困難。可以這樣說,黎先生夫婦其實對香港的醫療非常信任,所以來到香港。而十多年來,他亦對我們的制度很信任,他一直默默等待一個結果、一個答案,我相信我們的制度會給予他一個答案。不論最終判斷的結果是甚麽,我相信他需要的是一個答案。在此我也藉着這個機會問候他,希望黎小朋友可以健康成長,亦希望黎先生對香港的醫療制度不會失望。我們不會令他失望。
記者:剛才提及有關修訂法例上有甚麽可行性存在﹖之前有出現過可能增加一些初步研訊委員會,是否循這個方向﹖或有甚麽其他方案可以處理醫委會如此沉重的壓力﹖另外,局長之前指會援助相關夫婦,暫時有否跟他們接觸﹖他們的反應如何﹖
醫務衞生局局長:先講一講黎氏夫婦和其小朋友的情況,因為黎小朋友是香港居民,他在香港出生,所以在這方面,他是香港的一個兒子,我們都會盡量給他幫助,例如特殊教育或者其他福利方面,我們會盡量去支援,所有香港市民都有此權利,而政府亦有責任去照顧他,所以無論是社會福利署,以至教育局都會為他提供適切的援助。
至於剛才提到醫務委員會在處理投訴方面有甚麽可以改進的地方,我強調,醫務委員會秘書處是醫務委員會工作的一個重要的部分,我們會看幾個層面:首先在政府方面,我們強調,醫務委員會是一個法定的獨立機構,其運作是獨立的,政府主要的責任就是去看《醫生註冊條例》方面,特別是關於例如醫務委員會的組成部分、有多少委員,以至它的一些法定職能,例如其PIC(初步偵訊委員會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Committee)或inquiry panel,即研訊小組。我們會從這方面去看,還有法例的一些規條、流程,我們會看看怎樣令整個過程更為流暢,甚至希望提升其效率,令一些投訴個案能更快地處理,或者訂立一些目標。至於秘書處,它由衞生署監督管理,他們為醫務委員會提供援助,我們會考慮其人手方面,以至工作上,在處理這些個案時有沒有可以改善的地方。當然,其實所有工作,我強調,無論是哪個職位,都有本身的權與責,有權就一定有責,我們會看看整個醫委會,以至秘書處工作時遇到的困難,如果秘書處有些同事在處理時遇到困難,我們會看看怎樣幫他們解決。
記者:局長,昨日基孔肯雅熱本地個案又新增多一宗,其實現時基孔肯雅熱在香港的風險是否仍然是高?第二題也是想跟進醫委會的覆核個案,其實中間十幾年來醫生都不斷擱置聆訊,其實在制度上在改革的時候是否會考慮限制擱置的次數?還有,現在這麼遲才重新聆訊,會否擔心影響最後的結果?
醫務衞生局局長:關於這個個案,醫委會的決定我們會留待醫務委員會去處理,因為處理這些個別個案是醫務委員會的權力,而根據《醫生註冊條例》,即香港法例第161章第21條亦強調,醫務委員會的研訊小組作出一個決定後,可以在14日內由它自己主動作出覆核。這裏要強調,只有這研訊小組有權作出覆核的決定,決定並不是外人可以去做,所以在這事件判決最終達致的決定,完全是由醫務委員會的研訊小組作出決定,外人不應該干預,它亦有自我覆核的權力以至責任。其實醫務委員會好像是醫療界別的法庭、法律機構,它在很多方面的流程以至行事都要依據法律執行,所以這是其中他們要面對的壓力。希望大家給醫務委員會的研訊小組一個空間,根據其權力與責任將今次的個案重新去覆核。
至於基孔肯雅熱,我想強調,基孔肯雅熱是一個可防、可控的傳染病,亦可以說一般是不用怎樣治療,因為沒有一個特別的治療,主要是處理症狀方面,而絕大部分病人都可以順利康復,嚴重的併發甚至死亡率是非常非常低,是低於千分之一。它亦不是人傳人的病,是通過蚊作為媒介,若由一個人傳給另一個人,就要剛巧一個感染的人被一隻白紋伊蚊叮了,該隻蚊感染病毒,然後再由這隻已感染的蚊剛好叮了另一個人,所以與以往大家市民可能很擔心在人與人之間傳播的傳染病,好像新冠,是有很大的分別。
當然,任何可以傳染的病我們都很重視,小心面對,基孔肯雅熱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做好控蚊工作,希望整個社會都支持,政府部門亦會做好這件事。不過,天氣其實開始轉涼,香港都有冬天,可能現在冬天比較短,這給予我們機會更好地去做好防蚊工作。但我們不能只靠天氣,我們需要自己做好控蚊的工作,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合作,我們很有信心可以控制得好。其他詳細資料我請衞生防護中心總監,亦是署理衞生署署長徐樂堅醫生跟大家解釋。
署理衞生署署長:正如局長所說,基孔肯雅熱其實是一種蚊媒傳播疾病,大家要了解,今年基孔肯雅熱在全球的活躍情況比過往高很多。市民外遊時無可避免會有風險把病毒帶到香港。所以,如果市民的居住地方有可以讓蚊滋生的環境,風險仍然存在。
自今年(八月)第一宗輸入個案發生後,政府的跨部門工作組一直處理這些輸入個案。其中一項工作是我們(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會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一起在所有輸入個案曾到訪的地點加強滅蚊控蚊工作。在過去大約半年,我們亦和醫生和醫院建立了一個監測網絡,以期盡快找出輸入個案。因此我們在檢測的能力上、醫生診斷病人和轉介個案上,全部均已加強。當然,最重要的是教育市民。近半年以來,我們不斷發布資訊、輸入個案的資料等,讓市民知道有甚麼症狀需要看醫生。
近日的三宗本地個案,慶幸都是在發病初期已經去看醫生,很快可以作出一個診斷。因此,我們可以有較大機會在較高風險的區域做更多滅蚊控蚊工作,希望將帶病毒的蚊盡快控制得到。現時我們正在數個區域做一些重點的工作,包括上個星期開始的黃大仙鳳德邨。在該區域進行加強控蚊工作外,我們聯絡了超過11 000名居民,亦得悉大部分居民都沒有症狀。40位有輕微症狀的市民,我們亦盡快為他們做測試,確認了39位都對基孔肯雅病毒呈陰性,一位的化驗仍在進行中。所以我們這樣快完成工作,是希望可以盡快將風險降到最低。
昨日公布一宗新增的本地個案,涉及的一名市民曾在幾個區域出現,亦與過往一些輸入個案有些重疊的地方。我們正進行流行病學工作,包括基因分析。就三個新地區,包括青衣、上環信德中心附近和葵涌廣場一帶,我們與食環署已經重點地加強滅蚊控蚊工作。和我們過往的工作一樣,我們會加強與有關地區市民的聯繫。我們亦在三個區各設立了一個醫護站,可以方便市民找到我們,解答他們的疑問或評估他們症狀。簡單來說,就這幾個較高風險地方,我們已經進行了一系列工作,我們希望近半年來跨部門的工作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
完
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