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處理及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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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九月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四十五歲的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十四萬零六百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五十七萬七千元,應課稅值約四十六萬五千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該名旅客今日就違反《條例》,被判處監禁八個月和罰款。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0分
香港時間17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