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明年一月一日按機制調整服務收費及推行配發藥物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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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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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既定機制,衞生署提供的臨床服務與醫管局所提供同類或類似服務的收費水平掛鈎(例如家庭醫學門診或專科門診的診症服務等),確保整個公營醫療系統內同類醫療服務的收費水平保持一致。
因應早前宣布於明年一月一日實施的公營醫療收費改革,衞生署亦會同步調整部分公眾服務的收費(見附表),主要涉及診金和藥費,收費水平按醫管局同類服務的收費釐定。
配發藥物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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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亦會於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優化藥物配發安排,以減少浪費藥物,更好運用珍貴的公共醫療資源,同時有效避免病人囤積藥物而引致用藥安全隱患。由明年一月一日起,衞生署診所的病人每次經診治後,最多將獲配發24個星期服用量的藥物。如病人獲醫生處方多於24個星期藥物,領取藥物時會同時獲配發首24個星期藥物和一張「取藥單」,供病人於指定日期到同一藥房,覆配餘下份量的藥物。每種藥物收費以4星期為收費單位。
與此同時,衞生署人員會因應個別病人的健康和實際情況,例如行動不便的長者或輪椅使用者,酌情一次過配發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
衞生署診所的醫生在處方「有需要時服用藥物」時,會按病人臨床需要而處方實際所需配發數量。如病人確認家中尚有剩餘的同款藥物,醫生會相應調整處方數量,減少藥物浪費,同時避免病人囤積藥物而引致用藥安全隱患。
更多有關衞生署轄下診所新配藥安排的資訊及常見問題,可瀏覽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
完
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5分
香港時間16時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