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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公布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下的申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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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公布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下的申請安排。已預約於明年在公立醫院應診的病人,如需要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最早可分階段於二○二五年十一月起預先提交申請。此外,醫管局亦會於明年一至三月期間採取特別過渡安排,便利有需要申請醫療費用減免的市民。醫管局已設立專責隊伍協助病人處理申請醫療費用減免的相關事宜。
   
  醫管局發言人說︰「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將於明年一月一日實施,醫管局會同步引進一系列加強保障病人的措施,當中包括優化現時的醫療費用減免機制,讓合資格受惠的人士由30萬增加至140萬。」
   
  為了處理新增的費用減免申請,醫管局會於明年一至三月過渡期間採取一系列特別過渡安排,以便病人適時獲知審核結果,有關特別過渡安排如下:
 
  1. 病人如已預約於明年一月或二月在公立醫院應診,可於就診前兩個月(即二○二五年十一月或十二月)提交所需證明文件。病人的申請將獲預先審核,合資格者可於明年一月一日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實施後,在覆診前獲發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及
  2. 有經濟困難的病人,如需即日或緊急接受治療,但又未能提供相關文件完成經濟審查,醫管局會在過渡期間發出「有條件減免」豁免全額或部分醫療費用。合資格的病人只需在三個月內補交相關文件,通過審查後便可獲發正式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
 
  與此同時,現時已持有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不論全額或部分減免)的病人,可繼續獲得減免,毋須重新申請,直至證明書的有效期完結為止。若病人現時持有部分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並符合放寬後全額減免的資格,病人可於明年起在預約就診前三個月內或住院後的三個月內,前往醫務社會服務部,聲明財務狀況無顯著變化後,便可根據新準則獲得全額減免,毋須再次進行評估,而有效期至原有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到期日。

  作為公營醫療收費改革的重要部分,醫療費用減免的門檻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放寬,其中收入限額放寬至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100%(二人或以上家庭)或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50%(一人家庭住戶);而資產限額則放寬至申請公屋資產限額。此外,醫療費用減免申請程序及涵蓋範圍亦會優化,以進一步便利市民,當中包括放寬「家庭」定義,與申請人無密切經濟關係的同住家庭成員或可無需納入經濟審查;擴闊有限期醫療費用減免涵蓋範圍至偶發性家庭醫學門診服務,並延長最長12 個月的減免有效期至18 個月;病人如在18個月內再次申請減免,只需簽署聲明書確認家庭財政狀況不變,毋須重新提交經濟文件作審查。
   
  病人可向各公立醫院或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或其他指定服務單位申請醫療費用減免。市民亦可透過醫管局手機應用程式「HA Go」登入「醫療費用援助一站通」了解醫療費用減免申請方法,以及透過「HA Go」或登入醫管局網頁(ewsecal.ha.org.hk/calculator/index.html?lang=tc)內的經濟審查計算程式(適用於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的申請)於網上初步評估申請資格。
   
  醫管局會善用市民在社福和其他政府資助計劃下已確認的經濟審查資格,作為醫管局處理費用豁免申請的參考,務求各種安排及處理程序盡量清晰簡便。醫管局亦會逐步電子化評估過程,在今年年底讓申請人透過手機應用程式HA Go查閱申請進度及上傳文件等,目標在明年第三季可在網上進行申請程序。
   
  發言人補充:「醫管局於十一月起設立專責隊伍,確保其下各公立醫院收到的醫療費用減免申請獲得適時處理。」
   
  此外,在公營醫療收費改革明年一月生效後,東華三院將會繼續肩負救病拯危的使命,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免費門診服務。符合資格人士於東華東院、東華醫院及廣華醫院的門診服務求診將會繼續獲豁免繳付以下費用:
  
  • 家庭醫學診所(不包括綜合診所)的診治及處方藥物費用(適用於所有符合資格人士)
  • 專科門診診所(不包括綜合診所及專職醫療診所)的診治費用(只適用於年齡為75歲或以上,或12歲或以下的符合資格人士)

  此外,醫管局今日已於政府憲報刊登非符合資格人士、公立醫院非資助服務及公營醫療服務餘下個別項目的收費檢討,有關收費將於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將根據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服務成本水平調整,而非資助服務收費將按收回成本的原則並參考市場價格調整。這些服務不會獲得公帑資助。醫管局亦為一些其他醫院行政費用(例如證明書及醫療報告、影印費和殮房收費等)進行調整。醫管局新收費安排已列於附表。
 
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4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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