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上訴審裁處及《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程序覆檢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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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公布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上訴審裁處以及《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584章)程序覆檢委員會的任命。
 
  行政長官根據《條例》就審裁處作出以下委任及再度委任,任期三年,由二○二五年十一月四日至二○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席
——
許偉強資深大律師
 
小組成員
————
陳宛珊 *
周嘉亮 *
李寶亭 *
蕭子謙
楊勇教授
 
*再度委任
 
  另外,財政司司長根據由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再度委任程序覆檢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二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席
——
陳凱
 
成員
——
陳慶輝
周嘉亮
李國安教授
吳少梅
 
  政府亦向即將卸任的審裁處主席夏正民,以及兩位即將卸任的審裁處小組成員陳南教授及蘇國良,表示衷心謝意。
 
  政府發言人表示:「審裁處及程序覆檢委員會有效確保監管機構根據《條例》所作的有關決定合理,提高問責性。我們感謝離任的審裁處主席及小組成員,並相信新一屆的審裁處及程序覆檢委員會將繼續有效運作。」
 
  審裁處根據《條例》成立,負責在接獲上訴時,覆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根據《條例》所作出的相關決定。
 
  程序覆檢委員會則由行政長官成立,負責獨立檢討金管局作出有關其具有法定或實益權益的指定系統的決定時,所採用的程序與步驟。



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