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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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十月三十日)出席《安熊童樂會》校園巡禮啓動儀式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保安局局長:各位香港市民,各位記者朋友。今日我來到大圍,是為了我們一個進入校園、在幼稚園宣傳國家安全的宣傳活動。其實保安局過往已經用了兩個卡通人物角色——一個叫安仔,另一個叫保安熊仔——用這兩個角色向小朋友宣揚有關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和一些知識。我們以往有漫畫、繪本和動漫,現在我們更加將兩個卡通人物帶入幼稚園,再加上由保安局青少年制服團隊領袖論壇的一些義工哥哥姐姐朋友用國安隊長的身分,帶領着兩個卡通人物進入幼稚園,講國家安全的故事。我們希望能夠將國家安全的意識,令小朋友從小——在幼稚園中——已經能夠明白。
我亦想趁此機會再提一提大家,十二月七日是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日子,希望大家踴躍投票,選出愛國愛港和有能力的人士,在立法會服務社會。
另外我都想講一講,我留意到在網上有人繼續勸人投白票或不投票。我想重新強調,這些行為不但有機會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亦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我們一定會根據證據,如有需要,會採取果斷執法行動。
我特別留意到通緝犯許智峯——這個「叫人衝,自己鬆」、因為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法庭發出手令通緝、因為說謊欺騙法庭然後潛逃到別處而被通緝,再加上他是因為叫人不投票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被廉政公署通緝的人士——繼續在網上散布叫人不要投票的信息。我想說,這個做法是非常惡毒。你自己違法被人通緝,是你的事,你還想別人跟你一樣犯法。我希望大家能夠認清事實,千萬不要被他蒙蔽而從事一些違法行為。這是我想在此作出的呼籲,謝謝大家。
記者:國安處(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剛剛落案起訴了吳子樂,即口岸爆炸案其中一個罪脫的被告。想問為何追溯至二○一九年?為何國安處或警方需要六年調查?是否在搜證上有甚麼難度?還有說這是一個全新的罪名,是否其實是等法官宣判口岸爆炸案剩下的三個罪成的被告才採取執法行動?
保安局局長:國安處最近拘捕了五名人士,是與二○一九年黑暴有關,包括煽動暴動和提供武器,而我們今日正式落案控告兩名人士。我想跟大家說,你違了法,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涉及)一些煽動暴力的案件,無論你潛逃了多久、離開了多久,只要我們掌握到足夠證據,就會將你拘捕;有進一步足夠證據,就會將你檢控。這是沒有時限的,任何時間,我們有證據就會拘捕、檢控。
記者:想問剛才有提到留意到有人散播投白票,可能會違反《香港國安法》。可否說說是怎樣違反《香港國安法》?除了許智峯的例子之外,會不會留意到有本地的例子有違反?會怎樣執法?
保安局局長:剛才我講過,我留意到潛逃者、逃犯許智峯公然在網上叫人從事一些違法行為。我在此再次譴責和希望提醒市民,不僅不要受騙、做他叫你做的行為,亦不要將相關媒體轉載,因為這有可能是違法。這不但可能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如果你勾結外國勢力從而希望影響或操控選舉,這有機會是違反《香港國安法》。
記者:關於的士司機箍頸案,看到警員林偉榮都提出要求推翻裁決,其實警方是否已開始調查工作?會否考慮刑事檢控?還有會否參考陪審團有關在警車內安裝CCTV的建議?
保安局局長:就着你提到的案件,我們已經留意到死因庭相關判詞。警方現時和律政司已經在研究,究竟下一步應該採取甚麼行動。謝謝大家。
完
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