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發展紅磡渡輪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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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意見認為,紅磡渡輪碼頭(該碼頭)交通便利、景觀優美,具備發展成為集交通、休閒及文創於一體的海濱樞紐潛力;然而,目前該碼頭整體功能未獲充分發揮,其上層空間仍未開放予公眾使用,令部分設施閒置,浪費土地資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檢視該碼頭的土地及設施的運用,並研究引入更多商業及休閒元素,以配合周邊地區發展,推動海濱經濟及社區共融;
(二)會否考慮加強該碼頭與相鄰海濱地段的規劃銜接,例如與黃埔、九龍城區及尖沙咀東的協同發展,打造更具連貫性的海濱步道及商業動線;
(三)在提升海上旅遊方面,會否研究如何強化該碼頭的對外交通配套,以同時增強紅磡與香港島之間的旅遊及交通連繫;及
(四)會否考慮開放該碼頭上層予公眾使用,並引入具教育及文化價值的活動項目,例如展示國家建設成就的圖片展覽,或舉辦青年文創工作坊及音樂匯演,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具社區感及文化氣息的海濱體驗?
答覆:
主席:
為便利渡輪服務的日常運作,政府為大部分持牌渡輪航線提供渡輪碼頭。紅磡渡輪碼頭分為紅磡(南)及紅磡(北)渡輪碼頭,分別由富裕小輪有限公司營辦的「中環-紅磡」持牌渡輪航線及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營辦的「北角-紅磡」持牌渡輪航線提供服務。
政府一直與海濱事務委員會緊密合作,推動各項優化維港海濱的工作,為公眾營造多元、活力、暢達和共融的海濱空間,包括毗鄰紅磡渡輪碼頭一帶的海濱用地。
就李慧琼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及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為推動海濱經濟,規劃署於二○二五年八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建議修訂紅磡(南)及紅磡(北)渡輪碼頭在相關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用途,將「商店及服務行業」和「食肆」用途改為經常准許的用途,以簡化發展流程及提供彈性,便利營商。九龍城區議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相關小組早前均已表示支持擬議修訂。
政府一直鼓勵渡輪營辦商在符合核准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將碼頭地方分租作商業、零售和活動等用途,以賺取非票務收入補貼渡輪的營運,從而紓緩加價壓力。
就紅磡渡輪碼頭而言,運輸署一直積極統籌各工務部門持續提升該碼頭的設施,包括翻新洗手間及增設無障礙設施,以拓展碼頭的發展潛力,從而進一步提升碼頭用作非票務收入活動的空間;政府產業署亦會統籌處理營辦商提交的碼頭商業活動申請。
(二)發展局致力推動優化維港海濱的工作,包括駁通海濱段落及提供優質海濱休憩空間。現時,由尖沙咀渡輪碼頭至紅磡海逸豪園對開的海濱已全面貫通。發展局會繼續致力打通九龍其他不同的海濱地段,目標是於二○二八年年底駁通尖沙咀至啟德一帶近八成半(即約13公里)可發展海濱。
另外,毗鄰紅磡渡輪碼頭、前身為紅磡碼頭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用地,已改建成紅磡都市公園,並於今年七月全面開放。公園以北用地由非牟利機構以短期租約形式營運兒童遊樂設施,亦即將向公眾開放,提供更多遊樂設施和空間舉辦不同活動,為紅磡一帶海濱引入更共融、更具活力的元素。
與此同時,發展局正牽頭推動港鐵紅磡站周邊和海濱一帶用地的發展,在今年第二季就用地公布了初步發展建議。把握重新規劃的契機,初步發展建議包括多項加強行人暢達度的建議,以帶動有關用地與附近周邊區域的協同發展,當中包括興建有蓋高架行人天橋,直接連繫港鐵紅磡站及海濱;以及興建行人板道,加強尖沙咀海濱長廊與紅磡海濱長廊的連接,並優化海濱與內陸的行人連接。發展局正為擬議發展進行詳細技術評估,以深化發展建議及敲定詳細發展參數。在過程中,項目團隊會考慮早前在公眾諮詢期間所收集到的意見。目標是在二○二六年下半年開展相關的法定程序。在開展長遠發展的工程前,發展局會善用現時閒置的前紅磡鐵路貨運碼頭用地作短期用途,發展成為可舉辦不同活動的海濱空間,讓市民「打卡」並欣賞270度維港景色及香港島的天際線。
(三)紅磡渡輪碼頭毗鄰紅磡(紅鸞道)公共運輸交匯處,同時距離黃埔花園公共運輸交匯處亦僅約十分鐘步程,設有往返港島、九龍及新界多個地區的專營巴士及專線小巴服務。就紅磡與港島的交通接駁,紅磡渡輪碼頭提供「北角-紅磡」及「中環-紅磡」持牌渡輪航線服務,為市民提供水路交通選擇。陸路交通方面,市民可在紅磡(紅鸞道)公共運輸交匯處乘搭專線小巴第13M號線(紅磡碼頭—紅磡站)至港鐵紅磡站,轉乘港鐵東鐵線前往港島;或在黃埔花園公共運輸交匯處,乘搭隧巴第115號或115P號線(海逸豪園往中環(港澳碼頭))前往港島。運輸署會密切留意乘客就紅磡渡輪碼頭對外公共運輸服務的需求,並適時與各營辦商檢視相關安排。
旅遊配套方面,維港是香港最具代表性的景點之一,現時已有一些商業營運的海上旅遊項目供旅客參與,從維港兩岸不同登岸設施上落的觀賞船暢遊維港,部分更提供餐飲服務,讓旅客在欣賞維港美景的同時品嚐美食,感受香港獨特魅力。
旅遊事務署和香港旅遊發展局會繼續善用海濱長廊和水體打造更多盛事和旅遊體驗,並致力推動、促成和協助不同旅遊盛事和活動在維港兩岸舉行。
(四)現時,紅磡渡輪碼頭上層的土地用途容許作商店及服務行業之用。運輸署正積極與渡輪營辦商商討,以協助其開放紅磡渡輪碼頭上層作商業、零售或活動等用途。
就紅磡(南)渡輪碼頭上層空間,渡輪營辦商已物色有意分租該空間作零售及服務用途的潛在租戶,並預期於稍後向政府提出有關申請。
就紅磡(北)渡輪碼頭上層空間,渡輪營辦商有意把該空間改劃作展覽廳、商店及服務行業用途,並已獲得城規會的有條件批准。就此,運輸署正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聯同渡輪營辦商研究於碼頭裝設合適的消防系統,預計有關技術研究及設計於二○二六年第一季完成,並會在下一步評估方案細節和可行性等事宜。
運輸署會繼續與渡輪營辦商就紅磡渡輪碼頭的運作及發展保持密切溝通,包括鼓勵營辦商繼續利用碼頭拓展其非票務收入,並視乎情況考慮引入具教育及文化價值的活動項目。
完
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5分
香港時間12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