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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打擊非法取酬載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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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鎮強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截至今年九月下旬,警方對駕駛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非法取酬載客的車輛(俗稱白牌車),已進行95次執法行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95次執法行動中,(i)有多少名人士被法庭定罪,以及有關的判罰分別為何(包括罰款金額及涉案司機有否被罰停牌),以及(ii)有多少部涉案車輛被扣押,以及其扣押時間分別為何;

(二)律政司有否就一些被認為判罰較輕的上述案件申請上訴;如有,上訴的案件數目及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自二○二三年十二月生效的《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修訂)條例》提高白牌車相關罪行的罰則後,政府有否統計及比較該條例生效前後法庭就該等罪行的判罰情況(以表列出);及

(四)鑑於政府預期在《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首批持牌的網約車平台最快於二○二六年第四季內才開始營運,在尚未有持牌網約車平台的未來一年,執法部門有何計劃加強打擊白牌車?

答覆:

主席:

  就李鎮強議員的問題各部分,經諮詢律政司、香港警務處及運輸署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決心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以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利益,近年更加強打擊力度。警務處持續在各區採取執法行動,在二○二五年(截至九月)已緝獲97宗個案,涉及在不同平台提供非法載客取酬服務的車輛,相比二○二四年全年的47宗已倍增。在上述個案中,有39宗案件已經由法庭定罪,涉及39名司機。另外七宗已進入司法程序,而其餘51宗案件正在調查中。

  在上述被定罪的案件當中,涉案司機被判罰款1,200元至6,000元不等。而其中個別涉及違反逗留條件的司機,除了罰款之外,更加被判監禁兩星期至兩個月不等。另外,有24名司機被取消駕駛執照12至15個月不等。

  根據《檢控守則》,律政司可基於判刑在法律上或原則上出錯,或判刑明顯過輕,向法庭申請覆核判刑。是否申請覆核判刑建基於每宗案件的事實和情況。律政司以往沒有就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罪行的判刑向法庭申請覆核判刑。

  根據現時《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條例》),如有人就《條例》第52(3)條(即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罪行被定罪,運輸署署長會根據《條例》暫時吊銷涉事車輛的車輛牌照,並指示車主把車輛移交署長保管(即提問所指的扣押),吊銷期為六個月(首次定罪)或12個月(再次定罪)。二○二五年被判定罪的個案中,有20輛車輛已被扣押或已排期扣押六個月,其餘案件正在處理中。

(三)為加強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罪行罰則的阻嚇力,政府已於二○二三年十二月透過《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修訂)條例》提高有關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罰則,包括提高最高罰款額和最高監禁期,以及延長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的期限,詳情如下。

表一:二○二三年十二月修訂法例詳情
罰則 二○二三年修訂法例前的最高罰則 修訂法例後現時最高罰則
首次定罪 再次定罪 首次定罪 再次定罪
最高罰款額 5,000元
(第2級罰款)
10,000元
(第3級罰款)
10,000元
(第3級罰款)
25,000元
(第4級罰款)
最高監禁期 三個月 六個月 六個月 12個月
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 三個月 六個月 六個月 12個月

  法例修訂於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後,有關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平均判罰款額和具監禁刑罰的個案有所提高,詳情如下。

表二:二○二三年十二月修訂法例前後的罰則比較
罰則 修例前(二○二三年期間) 修例後(截至二○二五年九月)
罰款 由1,000元至5,000元不等 由500元至7,500元不等
監禁 沒有被判監禁的案件 有五宗被判監禁的案件,平均判監六星期*
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 29宗被判扣車三個月 58宗被判扣車六個月
*相關案件除了涉及干犯《條例》(第374章)第52(3)條外,同時干犯《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第4條及《入境條例》(第115章)第41條。

(四)政府將透過剛於十月十五日獲立法會通過的《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進一步加強針對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罰則,訂明被定罪的司機須被取消駕駛執照至少12個月,並可長達三年;以及強化暫時吊銷相關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的安排,讓政府在未能識辨涉事司機以作出刑事檢控的情況下,仍然有機制可扣押涉案車輛,加強阻嚇力。

  上述有關執法的新條文將配合《條例草案》其他部分的生效時間,在持牌網約車投入服務時生效,從而整體保障合法合規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和乘客。

  同時,政府會繼續加強執法工作,在各區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運輸署亦會加強宣傳相關罰則,提醒司機切勿以身試法,以及提醒乘客使用非法出租汽車服務可能蒙受風險,因為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提供非法服務的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可能會失效。
 
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