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興建荃灣上葵涌及新村污水收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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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十月十六日)根據《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第358章,附屬法例AL)第26條引用《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興建荃灣上葵涌及新村污水收集系統。
   
  政府將合共收回六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205平方米。上述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六年一月十七日)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事宜。
   
  上述污水收集系統工程將有助改善荃灣上葵涌及新村的環境衞生,預計需時約四年完成。



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