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四題:清除危害道路安全的障礙物
*******************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世榮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的答覆:

問題:
 
  上月先後發生巴士司機在駕駛期間被路面輾起的鐵通插傷,以及巴士擋風玻璃遭路面彈起碎石擊中的事故,引起公眾高度關注路面障礙物對道路使用者造成的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採取措施加強清除公路上的障礙物,例如增加巡查次數、在路面增設閉路電視及完善清理流程等,以切實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會否檢討現行法例,就在行車道路丟棄或遺下可能危害道路安全物件的行為,提高罰款及其他罰則以加強阻嚇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檢討現時市民通報路面障礙物的機制,以及設立更便捷的路面安全隱患通報渠道,例如專屬熱線及線上平台等,並加強道路安全宣傳教育,鼓勵市民主動通報,以及在安全情況下清除路面隱患,共同防範相關意外重演;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關注道路安全,包括車輛在行車時須適當盛載或固定負載物的要求。就李世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香港警務處(警務處)、路政署及運輸署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路政署委聘承辦商每日主動巡查及清掃轄下的快速道路,採用專設的道路清掃車,若發現障礙物包括建築物料等散落路面,承辦商會即時調派人手和設備加快清理。署方除定期審視承辦商的工作紀錄外,亦會實地抽查清掃效果。當接獲公眾投訴或報告後,路政署亦會迅速安排承辦商作即時清理,以減低路面障礙物對道路使用者造成的風險。

  路政署為清理快速道路上的障礙物訂立服務承諾,以接獲轉介後1.5小時內到達現場為目標,並即時安排清理工作。過去三年,全部個案均達標。

  此外,路政署在道路維護中亦積極應用創新科技,例如利用配備激光掃描設備及全球衞星定位技術的檢測車迅速識別路面坑洞及其他潛在缺陷,以全面掌握路面狀況及準確制定維修次序,提升安全及維修效率。

(二)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司機須確保負載物適當地固定或盛載在車輛上,不可對任何人士造成危險。警務處負責就此執法,初犯者最高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如多次被定罪,則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運輸署亦根據政府隧道及管制區的規例於相關範圍內就未有穩妥固定負載物的車輛執法,違者最高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最近三年,各部門持續加強執法,而檢控數字有所下降,顯示執法和罰則有效。我們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適時檢視法例。此外,警務處亦持續監察嚴重及致命交通意外的數據,展開全港性專題執法行動,包括特別留意貨車的違規情況,例如剛於今年九月進行「打擊貨車違例行為」行動,以提升整體道路安全水平。
 
  相關部門亦積極探索應用新科技,提升執法效率和道路安全。最近,警務處首次在非市區路段試驗使用無人機作交通錄影執法,打擊危險駕駛行為。警務處將會檢討成效,考慮擴展至其他地區或違例項目的可行性,例如負載物不穩固及超載等。

(三)現時政府隧道及管制區設有熱線電話,讓市民向營辦商報告事故。運輸署一直密切監察營辦商的表現,並定時監察熱線的運作情況。
 
  就早前有市民表示於本年九月十五日至十六日上午未能成功以熱線聯絡大欖隧道營辦商一事,營辦商已向運輸署提交報告,指事發時電話對話錄音裝置的轉駁機制失靈,導致外部來電無法轉駁至隧道人員接聽。經緊急維修,系統已於九月十六日回復正常。由於營辦商未能及時接聽熱線,署方已責成營辦商必須加強隧道緊急事故的準備及應變,確保系統運作暢順。
 
  我們認為營辦商未能有效營運24小時熱線的情況絕不理想,運輸署已按合約向營辦商發出失責通知書追究責任,營辦商已按合約要求作出賠償。署方會繼續嚴肅跟進事件,並加強監察熱線的運作情況。
 
  現時市民可透過多個途徑向政府部門反映道路狀況。此外,運輸署計劃在更換隧道及管制區的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時,引入人工智能閉路電視偵測路面障礙物和路面事故,優化事故管理。
 
  運輸署一直透過不同渠道進行宣傳和教育,提高貨車業界對載貨安全的意識。例如,根據法例制訂《車輛載貨守則》,就載貨安全提供指引;出版《貨車運輸通訊》和與貨車業界舉行定期會議;在交通燈控制器和隧道區內可變信息顯示屏發放提示信息。運輸署及警務處會繼續聯同道路安全議會進行宣傳教育,包括出版和派發《道路安全通訊》及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發放資訊等,加強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

  多謝主席。
 
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