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三題:政府部門推出的流動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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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鎮強議員的提問和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的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政府推出的流動應用程式功能分散,市民往往需要下載多個應用程式,以獲取不同的政府資訊和服務,變相浪費時間及公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下載量最少的10個政府流動應用程式及其下載次數為何;該等應用程式的下載量是否達到推出時所訂立的目標;
(二)過去五年,每年提供最多流動應用程式供市民下載的10個政府部門為何,並列出該等部門應用程式的主要功能及每年的維護成本;及
(三)鑑於政府表示,目標在今年年底前將所有政府流動應用程式所提供的服務,遷移至「智方便」的小程序平台上,以達至「一網通辦」,並在未來兩年內將政府的應用程式數量減半,有關工作的具體詳情及進展為何,包括會否將運輸署最新推出的「電子駕駛執照」流動應用程式整合至「智方便」內,以減省維護成本?
答覆:
主席:
就李鎮強議員提問的三個部分,經諮詢相關決策局及部門(局/部門)後,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流動應用程式是政府推行電子政務的其中一種途徑,而「便民利民」一直是我們的指導原則。各局/部門會按其業務需要開發不同流動應用程式,供市民下載和使用。現時,34個局/部門正在營運75個流動應用程式,涉及不同的政策範疇。就問題(一)及(二)有關政府流動應用程式下載量最少及提供最多流動應用程式的部門等資料,現分別載於附件一及附件二。
數字政策辦公室(數字辦)已就開發及推行政府流動應用程式發布《流動應用程式實務指南》(《指南》),當中要求各局/部門在開發前須確立流動應用程式的目的和用途,並在推出後定期檢討,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更新、優化或整合現有的流動應用程式。在衡量成效時,除了下載量之外,各局/部門亦會綜合考慮流動應用程式的目標用戶群組(例如是否專為有特殊需要人士而設)、用戶意見、需求變化等因素。過去五年,局/部門已將約40個流動應用程式下架或整合至其他平台。
與此同時,為了加強統籌有關局/部門推出數字政府服務的工作,數字辦於今年年初發出通告,要求各局/部門須以「智方便」作為其新的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服務的優先服務提供平台,除非理據充分並獲得局/部門首長及數字辦的批准,局/部門不可開發全新和獨立於「智方便」平台的流動應用程式。
事實上,數字政府的其中一個政策目標,就是透過「智方便」中央平台讓市民大眾一站式獲取政府資訊和服務,以及辦理電子政務時可「一網通辦」。數字辦於今年在「智方便」推出「小程序平台」界面,是達至數字政府一體化的重要一步,市民屆時毋須下載不同局/部門推出的流動應用程式,便可透過「智方便」小程序直接登入並使用局/部門的電子服務。如局/部門因應其政策、用戶體驗及運作考慮需要繼續保留或推行個別流動應用程式(尤其是一些具備眾多或複雜功能的程式),局/部門亦可利用「智方便」把部分用戶常用流動應用程式功能轉移至「小程序平台」,大大提升市民使用電子政府服務的便捷度。
「智方便」的「小程序平台」將於今年十二月推出。我們預計目前政府流動應用程式中約20多個可於兩年內逐步轉移至「小程序平台」運行,另外有約20個程式會陸續下架,從而大大減少政府流動應用程式的數量。至於餘下約30個應用程式(包括運輸署的「電子駕駛執照」),數字辦會與相關局/部門持續檢視推行情況,以確保政府流動應用程式達致其「便民利民」的初心。
完
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