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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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五十四歲入境男旅客於七月十九日從日本東京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九萬四千六百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二十五萬五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就違反《進出口條例》被法庭判處監禁六個月。
此外,海關人員昨日(十月十二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四十歲及四十七歲的抵港男旅客。海關人員隨後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二萬四千八百支及二萬七千八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分別約十萬一千六百及十一萬三千九百元,應課稅值分別約八萬一千九百及九萬一千九百元。該兩名男旅客隨即被捕。他們今日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法庭判處監禁三個月和罰款一千元,以及監禁十四星期和罰款一千二百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舉報懷疑私煙或走私活動。
完
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50分
香港時間21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