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三題:公營房屋的無障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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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永杰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部分高樓齡公營房屋(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公共租住屋邨(公共屋邨)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出租屋邨)的居民反映,邨內缺乏足夠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不利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出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房委會及房協優化其高樓齡公共屋邨及出租屋邨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計劃(包括進行中的項目進度 )為何;及
(二)據悉由靠背壟道接駁房協轄下樂民新村A座至E座的樓梯通道是往返該屋邨的必經之路,但有意見指出該通道缺乏無障礙設施,對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的日常出入造成不便,政府會否促請房協在樂民新村的有關位置興建斜道或升降機,以解決有關問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楊永杰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一直致力提升公共屋邨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以滿足公屋居民及使用者,特別是長者和殘疾人士對無障礙通道的需要。
房委會的既定政策是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遵從《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設計手冊》)的現行規定,提供無障礙通道和設施。因應《設計手冊1997》和《設計手冊2008》的推出,房委會已分別在二○○一年和二○一○年為房委會轄下於《設計手冊》推出前落成的物業進行必要的無障礙設施改善工程。這些改善工程包括鋪設斜道、在通道安裝合適的扶手、鋪設及擴建觸覺引路徑接連屋邨主要入口至屋邨範圍內的主要設施和住宅大廈的出入口等。但個別樓宇或會因不同限制,例如樓宇設計,而未能完全加裝相關設施或進行改建。至於所有在二○○八年十二月一日後動工興建的新房委會建築物,及當一些現有房委會建築物需進行改建或加建工程時,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均會按照《設計手冊2008》所載的強制規定來規劃及開展工程。因應居民的不同需求,房委會亦會作出靈活安排,例如我們現時正為坪石邨、禾輋邨及沙角邨等高樓齡公共屋邨額外加建斜道,以連接邨內主要屋邨設施,便利居民進出。房委會在新建的公共屋邨已採用「通用設計」的概念,以締造傷健一家、和諧共融的生活環境。
另外,為加強屋邨無障礙事宜的統籌工作,房委會自二○一一年起推出無障礙統籌經理和無障礙主任計劃,於各公共屋邨的無障礙主任會負責協助有需要的人士使用邨內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
除了在公用地方提供無障礙設施外,長者或殘疾人士如有實際需要,亦可向房委會申請改裝單位內的設施。房委會會參考醫生、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或醫務社工等人士的建議,免費為相關租戶進行調適工程。這些工程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在單位入口設置斜道、擴闊浴室門口、在適當地面鋪設防滑地磚等。如租戶只要求在浴室加裝扶手或將浴缸改裝成淋浴間,房委會一般可以直接為租戶免費安排有關工程,無需取得醫生或物理治療師的建議。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方面,為應對轄下出租屋邨及其居民「雙老化」的挑戰,房協持續投放資源進行大型改善工程,以提升大廈及屋邨公共地方的暢達度及增加無障礙設施,例如加裝升降機及轉乘電梯、設置電動爬梯機,以及興建升降機大樓及接駁天橋等。此外,房協過去十年已先後為轄下高樓齡的出租屋邨完成更換超過七十部升降機,並計劃陸續為其他合適的高樓齡公共屋邨進行更換升降機工程。未來,房協會繼續檢視轄下公共屋邨的狀況,研究在可行及合適的情況下加入和優化無障礙通道或設施。
(二)房協轄下的樂民新村共有11幢大廈,於一九七○至一九七三年分期落成,其中六幢大廈(即A座至F座)由低至高依山而建,而F座位處的地勢較高。為方便居民出入,房協已於二○一四年完成興建轉乘升降機大樓及連接F座的行人天橋,並加建有蓋行人通道,居民可於F座樓下的靠背壟道平路出入口乘搭升降機上F座,然後向下行前往A座至E座,而毋須經靠背壟道的屋邨正門上坡而行。
現時A座至E座的居民仍需經過一些樓梯方可到達各座門口。就此,房協已委聘工程顧問公司,現正就於A座至E座合適位置增設無障礙通道(如斜道或升降機)進行可行性研究,包括考慮現場的岩土地質及有關工程對現有居民生活作息的影響等因素。
此外,房協亦已委託初創企業研發相關的房地產科技方案,以協助居民在樓梯搬運一些例如糧油白米等與日常生活有關的重物,進一步加強支援居民。
就公共屋邨內的各項設施,房委會和房協會繼續與地方社區團體/人士、以及公共屋邨內的居民積極溝通和進行研究,探討優化方向,以照顧公共屋邨內不同人士,包括長者和殘疾人士等的需要。
完
2025年10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