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一題:預防學生誤墮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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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邱達根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根據警方最新數字,去年涉及內地學生的電話詐騙案共有327宗,損失總金額超過2億3,000萬元,平均每名學生被騙超過70萬元,此外近日有來自內地的本港大學生懷疑因誤墮假冒官員的電話騙局而蒙受損失,繼而跳樓輕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今年首九個月涉及學生的騙案的以下資料:(i)涉及本地、內地和海外學生的電話及網絡詐騙案宗數、(ii)涉及總金額和最高被騙金額,以及(iii)被騙海外學生主要來自哪些國家和地區;
(二)有否分析涉及學生的電話及網絡詐騙案,包括騙徒的行騙手法、涉及哪些通訊軟件或社交網絡平台等;若有,分析結果為何,以及當局將採取甚麼應對措施,包括會否聯同本地流動網絡及社交網絡平台營辦商等商業機構,推出加強防範學生誤墮電話及網絡詐騙陷阱的措施;若會,具體詳情為何;
(三)會否與本港各大學商討及制訂有效措施,以加強本地及海內外留學生對電話及網絡詐騙的防範意識,包括要求學生在入學時必須參與指定的防騙講座,並需通過相關考核等;及
(四)為提高青少年的防騙意識和能力,當局有否檢視現時在幼稚園、中小學及大學推廣防騙工作和成效;當局有否制訂具體目標,以釐定哪些防騙工作需要進一步優化和更新,以及推行各項優化措施的時間表?
答覆:
主席︰
詐騙乃嚴重罪行。任何人干犯《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6A條「欺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若被控同一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另外,任何人因詐騙得益而被控《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教育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警方最新數字,二○二五年首八個月共接獲28 379宗騙案,損失金額為50.2億元,較去年同期分別下跌1%及14.5%;當中涉及專上院校本地學生和內地學生的電話騙案分別為184宗及86宗,損失金額分別約為3,200萬元及7,500萬元。警方未有就學生涉及網絡詐騙的個案數字作分類備存。此外,警方暫時未觀察到針對海外學生的騙案有明顯趨勢,因此沒有就此作分類統計。
損失金額最高一宗發生於二○二五年四月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損失超過1,000萬港元。受害人為一名25歲內地大學生,於二○二五年四月至七月期間按騙徒指示將1,097萬元分多次存入多個指定的本地銀行帳戶。警方於同年七月拘捕兩名內地男子,並已起訴兩人共三項「洗黑錢」罪。
(二)警方持續分析最新涉及學生的電話及網絡詐騙案形勢及情報,並定期發放最新的防騙信息,包括透過記者會、警隊官方社交媒體帳號、守網者網站等平台向學生及公眾介紹最新騙案手法。
警方注意到近來涉及學生的電話騙案多涉及假冒外賣平台發送釣魚短訊,指示受害人致電「假客服」,再誘騙其支付保證金以取消訂單。至於網絡詐騙案方面,不少詐騙集團透過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平台,誘使學生參與虛假的「刷單」活動。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即時加強在網站及相關社交媒體平台發出防騙警示,呼籲公眾切勿回撥短訊內的電話,如有懷疑應聯繫外賣平台的官方客戶服務中心核實,並鼓勵他們善用警方的「防騙視伏App」及「防騙易熱線」。
為加強防範學生及公眾誤墮電話及網絡詐騙陷阱,警方一直與電訊服務及社交媒體平台營辦商保持緊密溝通合作,包括透過電訊商派發防騙宣傳單張,並會不時更新防騙宣傳材料,提醒市民防範最新騙案手法。如發現有懷疑詐騙內容,警方會要求有關社交媒體平台即時移除,並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二○二五年一月至八月,有關平台已按警方要求,檢視及移除超過67 000個詐騙內容。另外,警方於二○二五年八月與Facebook及WhatsApp的母公司Meta舉行聯合記者會,發布涉及通訊軟件及社交網絡平台的最新騙案手法,以及營辦商的反詐措施,包括加強使用人工智能技術偵測和移除詐騙內容及帳號。
(三)教育局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一直鼓勵各院校透過不同渠道向學生推廣防騙資訊,並為學生提供適當的支援。為提高本地、內地及海外學生的防騙意識和警覺性,各院校透過舉辦家長講座、入學簡介會、設立資訊專頁和專責熱線等提供防騙及反詐騙的資料。
有見及內地學生因為不熟悉本港的制度、騙案情況、求助方法等,較容易成為騙徒的目標,警務處處長早前已透過全港大專院校去信新來港學生及其家長,呼籲特別留意及防範常見的騙案手法,並鼓勵他們善用警方「防騙易熱線」及「防騙視伏App」。警方早前亦與國家移民管理局、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及香港入境事務處共同製作防騙視頻,展示騙徒常用的犯案手法,並自二○二五年六月起在各口岸、內地出入境辦證大廳,以及小紅書、抖音等社交媒體播放。警方亦與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協作,在內地舉辦多場分享會,向超過11 000名留學生及家長講解防騙資訊。此外,警方與不同院校的內地生團體合辦活動和講座,以及透過他們發放防騙資訊。
警方亦已推出「網上學習套件」,本地、內地及海外學生須觀看圖文和影片教學,了解騙案手法和應對建議,回答多項選擇題,及格者可獲發電子證書。為應對二○二五年新學年前後學生騙案的高峰期,警方已推出新版網上學習問卷,備有繁體中文、簡體中文及英文版本,涵蓋電話騙案、投資騙案、求職騙案手法和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資訊。香港多間院校已要求本地、內地及海外學生於新學年必須按時完成該學習套件或問卷方可使用校園設施(如圖書館和學習空間)。
此外,警方於新學年前後舉辦超過30場防騙教育講座和活動,吸引超過4 000名本地、內地及海外學生參與,當中包括加強宣傳網上學習套件,並安排「乖巧寶寶防騙主題車」走訪專上院校,向學生及教職員傳遞防騙信息等。
警方早前與個別院校合作進行有關大學生詐騙認知的調查,收集逾3 000份回覆,發現近85%受訪者曾參與「網上學習套件」,而曾完成該學習套件的學生遭遇詐騙而有金錢損失的比率比未曾參與者低58個百分點。警方會繼續鼓勵專上院校的本地、內地及海外學生參與。
(四)因應社會的轉變和資訊科技的發展,教育局持續檢視和優化課程,與媒體和資訊素養教育和防騙意識相關的學習元素均蘊含在中小學的課程中,例如小學人文科、初中公民、經濟與社會科和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均包含資訊素養、謹慎辨析資訊真偽和處理個人資料,以及防範網絡陷阱和風險等學習內容,幫助學生學會慎思明辨,提升自我保護意識。此外,教育局亦為學校提供《香港學生資訊素養》學習架構,以加強學校課程中與資訊素養相關的學習元素,推動學生健康地使用互聯網、保護個人私隱及裝備他們事實查證的技巧,提高學生的防騙意識和能力。
為加強教師對科技罪案資訊、數據保安的認識,指導學生安全及正確使用互聯網,教育局持續提供教師專業發展課程,支援學校推動資訊素養教育。教育局亦舉辦家長講座,協助家長培養子女在日常生活合乎道德地使用創新科技,包括懂得保護個人私隱,養成運用資訊科技的良好習慣。
針對幼稚園及中小學的青少年防騙意識和能力方面,教育局與警方協作編製教材,以提升學生在應用新興科技時的安全意識,避免誤墮陷阱。其中,警方自二○二二年起連續四年出版《青少年罪行誌.師長攻略》,為教師及家長提供一套實用的工具教導學生常見罪行及應對方法。
警方亦連續兩年出版教育漫畫特刊《黑金陷阱》及《黑白分明》,講解「租、借、賣戶口」的洗黑錢陷阱,並提供「師長攻略」專章,提供實用指引協助師長識別青少年涉案的徵兆。為了讓家長掌握最新的網絡陷阱手法和趨勢,警方定期透過「守網者」網頁推出「給家長的信」,以真實案例講解青少年和兒童可能面對的高危網絡陷阱,並向家長提供建議,以提升辨識及應對網絡陷阱的能力。
此外,警方自二○二○年起推出防騙吉祥物「提子」,以親民互動的方式解釋騙徒的最新犯案手法及提供簡單易明的防騙信息,並在各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以「提子」為題的防騙資訊,如《提子動畫廊》繪本等,亦安排「提子」在線下與青少年及中、小學生互動,以宣揚防騙信息,包括安排「提子入校園」,並以防騙宣傳車走訪中小學校園。警方亦推出以幼兒為對象的《提子與我:提防騙子》繪本,向全港近1 000間幼稚園派發,幫助小童從小建立防騙意識。
未來,政府將繼續聯同幼稚園、中小學、專上院校及相關持份者合作,並會持續透過不同渠道,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以回饋課程策劃和實施,加強學生的防騙意識。科技日新月異,騙徒的手法層出不窮,政府將持續分析最新騙案形勢及情報,並按需要檢視和調整我們的反詐工作。
完
2025年10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