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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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十月八日)宣布委任丘國新、吳卓樺及鄭潤聰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有關任命於二○二五年十月九日起生效。
獲委任的三名常任裁判官簡歷如下:
丘國新
丘國新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取得理學士(工程學)學位。二○○○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二○○三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二○○四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
吳卓樺
吳卓樺在香港出生。二○○五年、二○○六年及二○○七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社會科學(政治學與法學)學士學位、法律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二○○八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取得國際商業法法學碩士學位。二○一○年及二○二○年在香港分別獲事務律師及大律師資格。二○一○年加入律政司出任政府律師,並於二○一七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
鄭潤聰
鄭潤聰於一九八六年在香港出生。二○○七年在英國蘭卡斯特大學取得商學士學位。二○○九年及二○一○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律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二○一四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仲裁及爭議解決學)。二○一一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二○一二年開始私人執業。
完
2025年10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