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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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九月二十六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三個月。
海關人員於七月四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二十六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一萬一千四百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三萬四千二百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完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