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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被拒絕續發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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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九月十八日)提醒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法例。

  勞工處已拒絕向位於太子的寶鈺有限公司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因爲該公司的唯一董事曾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定罪。

  根據《僱傭條例》第53(1)(d)(i)條,如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有關連人士於過去五年內,曾因犯了涉及身為三合會會員、欺詐、不誠實行為或勒索的罪行而被定罪,勞工處處長可拒絕發出或續發其職業介紹所牌照。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及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所有香港法例,以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撤銷牌照、拒絕續發牌照或拒絕發出新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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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人士如欲查詢與職業介紹所相關事宜或投訴職業介紹所的涉嫌違規行為,請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電話:2115 3667;電郵:ea-ee@labour.gov.hk;地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
 
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1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