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就《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會見傳媒的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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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今日(九月十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各位傳媒朋友,立法會剛剛審議了《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法案未獲出席議員過半數贊成,未能通過二讀。就此,我想同大家分享幾點。
《條例草案》源於二○二三年九月五日終審法院在一案中裁定,根據《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所保障的私生活權利,政府有積極義務立法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政府向立法會提出《條例草案》。
立法會向來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施政。政府提出《條例草案》時,社會各界已有很多爭論。議員成立了法案委員會,與政府當局舉行了四次會議,認真討論了《條例草案》的政策理念,並細心逐條審議法案條文,正反意見互相交鋒,同時邀請公眾人士提出意見。法案委員會共收到超過一萬份公眾意見書,當中大概超過八成表示反對《條例草案》,而表示支持的意見書只有大約百分之十九。
根據《基本法》,立法會的職權包括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以及監察政府工作。無論立法會通過或不通過政府的法案;議員對法案投贊成抑或反對票,只要權力行使得恰當,便符合憲制秩序。
在審議《條例草案》的整個過程中,立法會一直嚴謹、依法履行職責。在今日的會議上,經過大約四小時的充分辯論,議員各抒己見,立法會最終投票否決《條例草案》二讀。這完全符合《基本法》規定,不會影響香港特區憲制秩序。
事實上,《條例草案》涉及極具爭議性的道德議題。香港是一個很開放的社會,但同時仍然是恪守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社會。今日的投票結果,可說是實際反映了今日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和價值觀。
我要強調,立法會一如既往尊重法庭判決、堅守法治原則,但鑑於《條例草案》涉及重大道德議題,立法會議員必須兼顧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包括傳統價值觀、社會整體利益、公眾意見和期望。議員綜合考慮各項因素後,憑良心投票。這正正體現了在行政主導下,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互相尊重、互相制衡,而大家都是本着同一理念、同一目標,就是為香港做事、為香港好。
今次《條例草案》雖然未獲通過,但我認為「立法」並不是唯一解決方法。香港是一個很包容的城市,一直都很尊重不同性取向人士的生活方式。立法會期望(與)政府及社會各界繼續坦誠交流,促進共識,為將來有序推動相關議題和解決方案創造更有利的條件。立法會亦會繼續依法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施政。
完
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0分
香港時間18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