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
海關人員昨日(九月九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該名四十四歲抵港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一千五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六千四百元,應課稅值約五千二百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0分
香港時間17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