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十七題:高樓齡樓宇的按揭年期
*****************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洪雯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市區更新,以「復修為先」的策略取代大規模重建,藉此改善樓宇結構安全,以延長樓宇壽命。本人近日接獲市民反映,即使樓宇已完成復修工程並符合安全標準,令其使用年期得以延長,但銀行在審批按揭時仍採用「75減樓齡」的計算方法(即樓齡逾55年的住宅物業只能獲批最長20年的按揭年期),這不但加重了市民在首期及每月按揭供款的負擔,也減低舊樓的流通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據悉政府大力推動樓宇復修以取代重建,當局有否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商討,適度調高已完成復修並通過安全檢驗的樓宇的按揭年期;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會否考慮為已完成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的樓宇設立認證機制,讓銀行在審批該等樓宇的按揭時可考慮延長按揭年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統計現時樓齡50年或以上的住宅物業的以下資料:(i)整體數量、(ii)當中持有按揭的住戶數目,以及(iii)其每月按揭供款及借貸還款的中位數;如沒有統計,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發展局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的樓宇更新策略是復修和重建並重。屋宇署每年會按風險揀選約600幢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註一)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驗樓通知),着令業主為大廈的公用部分及個別單位的伸出物進行檢驗及修葺。至今獲發出驗樓通知的8 364幢樓宇,約百分之七十為樓齡50年或以上。妥善保養物業是業主責任,不但可保障住戶、建築物及公眾安全,也可延長樓宇的壽命,對維持物業價值有正面作用。
 
  如業主完成驗樓通知的要求,屋宇署會向業主發信確認通知已獲遵辦。此外,公眾可透過屋宇署網站,查閱個別私人樓宇是否獲發法定通知,以及其遵辦情況。如業主沒有收到法定通知而自願按照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完成檢驗及修葺,屋宇署亦會向相關業主發出證明信件。
 
  金管局沒有就按揭物業的樓齡設立按揭年限。銀行的貸款審批是其自身商業決定,銀行在審批按揭申請時會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借款人還款能力和樓宇狀況,當中物業的樓齡只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在考慮是否審批住宅按揭申請時,上述由屋宇署發出有關樓宇完成檢驗及修葺的資料相信會有助銀行評估樓宇狀況。
 
(三)根據屋宇署紀錄,截至二○二四年底,有8 977幢私人住宅樓宇的樓齡為50年或以上(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至於該些私人住宅樓宇內的單位是否持有按揭、其按揭貸款的供款及還款的具體資料,由於是業主與銀行之間的協議,政府沒有備存相關商業數據作統計之用。
 
註一:樓高不超過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