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確保高齡職業司機的駕駛能力
*******************
問題:
據報今年八月一名八旬的士司機在荃灣撞斃一名菲籍遊客,引起社會各界對高齡職業司機駕駛能力及安全的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至今仍未落實於二○二三年提出將商用車輛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降至65歲,以及「一年一檢」的建議,政府在落實該等建議上所面對的阻力為何,以及能否承諾具體的落實時間;
(二)鑑於有意見認為現時對駕駛執照申請人及持有人的體格證明要求和檢測項目過於簡單,未能確保高齡職業司機的健康狀況適宜駕駛,當局會否參考內地或台灣做法,檢討高齡職業司機的體檢要求,例如加入反應測試、慢性疾病篩查等更嚴格的檢測項目,並為醫生制訂詳細評估指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參考內地、台灣地區或日本的做法,為職業司機訂立強制退休年齡;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如何確保高齡職業司機的駕駛能力?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重視司機的健康情況,明白駕駛人士的身體狀況對確保道路安全十分重要。隨着年長駕駛者人數逐漸增加,而商用車司機因其職業性質,相對承擔更高風險。因此,政府就《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第374B章)(《規例》)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或持有人體格證明的要求及機制進行檢討,進一步保障司機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就管浩鳴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運輸署,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現時,年滿70歲或以上人士在申請駕駛任何種類汽車的正式駕駛執照時,須提供一份由註冊醫生填寫及簽署的體格證明,以證明申請人的健康狀況宜於駕駛及控制該類車輛。視乎申請人的選擇,其駕駛執照有效期為一年或三年。《規例》亦訂明,如申請人患有《規例》附表1所指明的疾病或身體傷殘,運輸署署長須拒絕有關申請。
為提升道路安全,我們於二○二三年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建議提高商用車司機的體格證明要求。具體而言,政府建議修訂《規例》附表1,包括提高視覺能力的要求以涵蓋「視力」和「視野」,並就商用車司機增設適用項目,當中包括例如聽力要求,以提升有關要求。政府亦建議將商用車司機提交體格檢驗證明書的年齡門檻由70歲降低至65歲,並縮短其駕駛執照有效期至一年,即「一年一檢」方可續領牌照,而非商用車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要求則維持不變。
自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後,我們持續聽取各界意見,近日亦再諮詢各持份者,包括立法會議員、運輸業界和醫學界等。社會整體支持上述方向,但有業界代表提出可否稍為放寬65歲至70歲之間的體格評估頻率,也有持份者認為應考慮增加要求司機進行反應測試,亦有醫學界代表指出要加強考慮前線醫生實務操作的情況。
因應上述較近期收集到的最新意見,運輸署委聘的香港大學顧問團隊和醫學專家小組,成員包括衞生署、醫院管理局和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及其他局和部門代表,正檢視和考慮微調《規例》附表1內所指明的疾病或身體傷殘項目,以及供醫生參考的醫療指引的內容,務求令指引更清晰、更客觀、更實用。
為確保前線醫生能充分掌握醫療指引的內容,以及日後如何進行體檢和填寫體格證明書的注意事項,同時提升商用車司機對健康的意識和對新的評估要求的理解,運輸署會參考海事處實施本地船隻操作人員健康證明要求與業界進行測試的經驗,提前在今年第四季邀請商用車業界人士參與體格評估試驗計劃,藉此收集和吸納前線醫生在實務操作方面的意見,檢視並優化整個流程。同時,在反應測試方面,我們會研究如何善用創新科技和人工智能,包括參考不同地區使用科技創新的經驗,以測試司機身體反應能力,或模擬路面情況和駕駛條件,以測試年長司機在不同情況下的駕駛反應。
具體時間表方面,我們正繼續同步積極進行法例草擬,並會進一步吸納顧問團隊和專家小組的意見,以及稍後業界和醫生參與的體格評估試驗計劃的經驗,從而在第四季敲定立法建議和醫療指引。我們計劃在明年首季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一併匯報結果,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附屬法例修訂。運輸署會繼續籌備各項準備工作,包括為前線醫生製作示範短片等,爭取在明年第二季落實新的安排,提升整體道路安全水平。
(三)至於提問中為商用車司機設定退休年齡的意見,我們見到各地區的做法亦不盡相同。例如,澳洲、加拿大和英國沒有限制,內地則按年齡限制可駕駛的車種。我們認為體格評估有助預防疾病和建立健康的生活習慣。考慮到現時有近四成的士和小巴駕駛執照持有人年齡為65歲或以上,如一刀切設立退休年齡,難免對業界人手造成不必要的衝擊。政府現階段建議先加強商用車司機體格證明的要求,並會持續檢視推行的成效及予以優化。
多謝主席。
完
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0分
香港時間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