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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酒店房租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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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柏良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本年一月一日起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稅率為房租的百分之三。然而,有酒店和賓館業界人士認為,由於經營成本不斷上升及周邊市場競爭激烈,加上旅客對酒店價格的敏感度大幅提高,政府應持續關注和評估重徵酒店房租稅對業界的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本年一月至六月每月香港的酒店及賓館的以下資料:(i)酒店及賓館數目和(ii)其所提供的房間總數(按有否繳付酒店房租稅列出),以及(iii)政府所徵收的酒店房租稅金額(以表列出);
 
(二)有否統計,第(一)項所述的不需繳付酒店房租稅的房間中,有多少間是屬於長期住房(按月以表列出);
 
(三)有否檢視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後的徵收情況是否符合預期,以及如何評估恢復徵稅對香港酒店競爭力的影響;
 
(四)據悉當局表示酒店房租稅並不屬酒店房價的一部分,並曾促請網上旅遊平台(平台)不要以包含該稅項的房價為基礎計算向酒店及賓館收取的佣金,當局有否統計現時有多少間平台仍以含稅房價計算有關佣金;當局有何措施推動平台以不含稅房價為基礎計算佣金;
 
(五)會否考慮引入電子申報方式,以便利酒店及賓館申報酒店房租稅,從而減少業界的行政工作;
 
(六)有否計劃善用酒店房租稅稅收,推動酒店及賓館的升級轉型,以提升業界的競爭力;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鑑於有酒店業界人士認為,行業正面對激烈的競爭,建議政府調低或停徵酒店房租稅,政府會否考慮有關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酒店房租稅是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第348章)(《條例》)對酒店和賓館徵收的稅項。政府由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稅率為百分之三,作為政府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
 
  就姚柏良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及稅務局後,我回覆如下︰
 
(一)及(二)二○二五年一月至六月,香港酒店和賓館數目及其提供的房間總數如下︰
  須繳付酒店房租稅的
酒店及賓館數目
(房間數目)^
無須繳付酒店房租稅的
酒店及賓館數目#
(房間數目)
總數
二○二五年 酒店 賓館 酒店 賓館 酒店 賓館
一月 301
(86 348)
148
(3 245)
32
(6 341)
1 318
(9 165)
333
(92 689)
1 466
(12 410)
二月 302
(86 410)
147
(3 231)
31
(6 240)
1 312
(9 159)
333
(92 650)
1 459
(12 390)
三月 302
(86 410)
147
(3 227)
31
(6 240)
1 315
(9 157)
333
(92 650)
1 462
(12 384)
四月 302
(86 410)
142
(3 171)
32
(6 358)
1 323
(9 211)
334
(92 768)
1 465
(12 382)
五月 302
(86 422)
135
(3 171)
32
(6 358)
1 327
(9 301)
334
(92 780)
1 462
(12 472)
六月 302
(86 420)
137
(3 238)
32
(6 358)
1 325
(9 591)
334
(92 778)
1 462
(12 829)
^不包括由相同住客在同一酒店或賓館住宿不少於連續28晚,被視作長期住房的房間。酒店或賓館無須就相關房租繳付酒店房租稅。由於酒店或賓館無須就其長期住房的資料向稅務局申報,因此稅務局沒有備存有關資料。
 
#包括《條例》豁免繳納房租稅的酒店或賓館,即(a)房租的租金低於每日15元;(b)住房是由以非牟利性質成立和經營的社團所提供;或(c)酒店或賓館通常可供客人入住的房間不足10間。
 
  根據《條例》,酒店房租稅按季徵收,酒店及賓館東主須在每季結束後的14天內向稅務局繳交須繳的稅項。政府就二○二五第一季和第二季所收取的酒店房租稅金額分別約為1.9億元和1.7億元。
 
(三)自公布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以來,政府一直與酒店及賓館業界代表保持緊密溝通,透過會面、簡介會及溝通平台,協助業界充分了解酒店房租稅的運作安排,並在制定執行細節時,吸納業界的意見。稅務局持續更新網上相關資料及常見問答、設立電話專線及在稅務中心設立服務台,為業界、市民及旅客提供資訊。稅務局亦不時派員到訪酒店及賓館,了解業界在填寫酒店房租稅申報表及繳稅時遇到的問題,以提供協助及解說。據我們了解,現時業界在填寫申報表及繳稅方面沒有重大困難,政府徵收酒店房租稅的工作亦大致暢順。
 
  在稅收方面,二○二五年首兩季所徵收的酒店房租稅佔全年預算的9.7億元約百分之三十七。根據過往資料,酒店下半年的入住率一般比上半年高,而酒店房租稅亦會隨房租的調整而改變,因此本財政年度酒店房租稅的最終收入將視乎全年過夜旅客人數及房租而定。
 
  政府在研究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時,已充分考慮稅項對旅客及業界的影響。酒店房租稅佔酒店/賓館房租僅百分之三,並以從價方式徵收。由於有關稅項只佔過夜旅客在港消費的一小部分,我們認為不會影響旅客來港意欲。根據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的統計數字,二○二五年上半年的平均酒店入住率及過夜旅客人次比二○二四年同期分別上升約百分之二及百分之七。事實上,旅客選擇旅遊目的地時會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有關地方的吸引力。政府會繼續豐富香港的旅遊產品和體驗,開拓更多具特色的旅遊路線,舉辦不同類型的盛事活動,以及鼓勵酒店跟景點及活動主辦商聯乘提供住宿套票及優惠等,以吸引更多旅客來港並多留幾天。
 
(四)政府在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前,已經與網上旅遊平台(平台)界別會面,並向他們發電郵解釋酒店房租稅的運作安排,包括闡明如平台代收酒店房租稅,在計算向酒店及賓館收取的佣金時,不應將稅款計算在內。主流平台在與酒店及賓館處理佣金問題時均遵從政府建議。
 
(五)為了進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方便市民及業界繳稅,稅務局一直善用資訊科技以完善服務。稅務局正積極探討優化現時酒店房租稅的申報方式,包括使用電子報稅,以減少業界的行政工作。
 
(六)一如其他稅收,酒店房租稅會撥歸政府一般收入。政府會視乎不同政策範疇的實際需要,整體考慮如何將資源按審慎理財的原則作適當分配。
 
  政府一直全力推動旅遊業和酒店/賓館業的整體發展。政府於二○二五至二六財政年度投入逾12.3億元重點發展旅遊業,落實「無處不旅遊」的理念和《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透過多項措施吸引旅客訪港,包括舉辦及支援盛事在港舉行、優化海濱設施、促進會展及獎勵旅遊、支持郵輪發展、並加強對中東及東盟旅客的推廣,同時推動智慧旅遊及優化平台以提升旅客體驗。政府會持續投入資源,透過旅發局加強宣傳,提升香港對旅客的吸引力。
 
(七)政府在制訂任何收入措施時,會考慮香港的經濟情況及發展需要、社會各界的意見,以及政府的財政情況。酒店房租稅能為政府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同時亦不會對普羅市民造成影響。政府現時暫無計劃調整酒店房租稅稅率。
 
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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