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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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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今日(九月五日)生效,更新有關食物中金屬雜質含量的安全標準。《修訂規例》旨在加強保障消費者、促進食品貿易,以及讓香港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

  政府發言人表示,《修訂規例》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主要食物入口地的標準、本港的食物食用模式、飲食習慣和風險評估結果等,新增了27個指明食物中的指明金屬(包括鉛、鎘和甲基汞)(食物組合)的含量上限,以及就現有相關食物組合更新九個涉及鉛的含量上限。《修訂規例》含量上限的總數由144個增至171個。

  為給予業界足夠時間適應更新後的含量上限和食物安全標準,《修訂規例》設18個月的寬限期。其間,任何一項食品只須完全符合修訂前或經修訂的《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的規定,均屬合法。寬限期至二○二七年三月五日屆滿後,所有食品必須完全符合《修訂規例》的規定。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已發出更新的使用指引,方便業界遵辦。有關《修訂規例》的詳情,可參閱網頁(www.cfs.gov.hk/t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A_Food_Adulteration_Metallic_Contamination_2.html)。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