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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安裝和配用車輛安全帶及規管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的修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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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五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2號)規例》、《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以及《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第2號)規例》(統稱《修訂規例》),以進一步加強保障道路安全。

  《修訂規例》涵蓋兩項安排,包括:

(一)把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規定擴展至所有新登記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包括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及特別用途車輛)及其座位,如座位已配備安全帶,乘客必須配用;並規定所有學生服務車輛(包括現有和新登記車輛)均須安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以加強保障學童安全;及

(二)加強規管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電腦及手提電腦),限制裝置的數量(不多於兩部)、屏幕尺寸(每一個屏幕的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和放置位置(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以及用於觀察路況的鏡子、裝置或攝像顯示器的視線),以加強駕駛者安全。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兩項修訂旨在加強保障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乘客的出行安全,以及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的安全。在制訂《修訂規例》時,政府已在道路安全、業界營運需要以及科技發展等方面作出適當的平衡。」

  政府已考慮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和業界代表等所提的意見。規管細節和生效日期分別在各《修訂規例》中訂明,相關資料載於政府昨日(九月四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修訂規例》將於九月十日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