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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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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男一女入境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九月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均被判處監禁六個月。
   
  海關人員於七月四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四十二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九萬二千六百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二十七萬八千元。此外,海關人員於七月五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二十一歲抵港女旅客及一名二十七歲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九萬一千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五十四萬六千元。三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三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九月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均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圖示檢獲的另類吸煙產品。
三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九月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均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圖示檢獲的另類吸煙產品。
三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九月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均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圖示檢獲的另類吸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