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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入境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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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於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個月。
   
  海關人員於七月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三十九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三萬六千八百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九萬九千元。他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8分
即日新聞  

圖片

一名三十九歲的入境男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個月。圖示檢獲的另類吸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