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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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於八月十五日在香園圍管制站截查一名五十九歲的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三千一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一萬四千三百元,應課稅值共約一萬零五百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此外,海關人員於八月十六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四十九歲的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五千九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及約十二公斤生肉,市值共約三萬一千三百元,應課稅值共約一萬九千八百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此外,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原產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53分
香港時間20時53分